(三)成立专门机构确保帮教制度落实
进入2013年后,为进一步适应新时期未成年案件审查工作,使未成年人案件的审查工作迈向专业化、正规化,海淀分局成立了专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审查室6个,选派富有爱心的两名女预审员和部分女民警加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审查室,利用女民警独有的性格和爱心优势,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预审工作。在2012年100例的基础上,2013年以来,海淀分局除了特殊敏感案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属明确提出不需要社会调查之外,全部进行了社会调查评估。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之下,海淀区看守所青少年司法社工站于2013年5月投入试运行,并于6月25日进行了隆重的揭牌仪式,标志着海淀区未成年人保护、少年司法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司法社工站成立后,不仅承担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再犯风险初步评估工作,同时也承担了法定监护人无法到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每一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感受到司法的公正。
海淀分局在与“中心”合作的近两年时间里,相互配合,特别是由社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干预,有效化解了部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抵触和逆反心理,保证了讯问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侦查阶段开展测试工作还可在最初阶段就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感化工作,稳定其情绪,促使其认罪悔罪,为以后各阶段的感化教育打好基础。社会调查报告已经成为海淀公安机关讯问未成年人和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强制措施以及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的重要依据。
截至2013年10月31日,海淀分局预审大队共受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95人,除李某某轮奸案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属明确提出不需要进行社会调查外,全部进行了社会调查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变更了强制措施,使其回归社会,特别是使多名未成年人回归校园继续完成学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确保社工社会调查和帮教工作顺利开展
现阶段,海淀分局与“中心”在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中的合作流程为:办案室在受理未成年案件首次讯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社工并约定一周内社工与未成年嫌疑人见面的时间,社工由办案室工作人员带领社工进入监区,并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讯至未成年案件审讯室(无物理隔离设施),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坐上审讯椅后将审讯椅锁好离开,由社工在民警不在场情况下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谈话交流,谈话结束后社工电话通知办案人,由办案人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送还看守所,并送社工出监区,社工可就案件情况向办案人咨询。
见面谈话结束后,“中心”在七日内对该犯做出初次社会调查报告,报告中对再犯风险进行初步评估,并将报告交由办案室民警,办案室将调查报告附卷,并根据报告中再犯风险进行初步评估及案件具体情况呈报下一步处理意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无法提供监护人到场参与讯问的,由驻所社工提供合适成年人服务,保证24小时均有社工参与审讯工作。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