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实践与探索(2013-2014)》:
2.改善项目审批,方便项目落地。一是扎实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认真执行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认真清理行政部门之间、部门与中介机构之间以及部门内部之间的职能交叉和互为前置审批条件问题,优化再造工作流程,纠正相互推诿和竞相涉足问题。二是促进提高项目审批效能。督促相关审批部门,在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做到程序合法,简单便捷,推动已批准的项目尽快落地、及早开工,在建的加快进度。推进各级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强化并联审批、联合会审和全程代办,为企业营造便捷的办事平台。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制度,杜绝资料重复审查、繁琐办事行为。完善电子行政审批监察系统,强化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办理事项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重大项目行政审批问题反馈机制,追溯倒查行政审批中的问题。三是建立项目联系制度。督促各地党委、政府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主动领办帮办重大项目,把项目落地和推进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大力鼓励支持各地、各部门积极争取和留住大项目好项目。实行重大项目纪检监察机关备案联系和领导带队检查制度,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检查,建立项目数据库和项目审批效率日志。详细记录审批环节上报或受理资料时间、办结时间、存在问题的,定期走访通报各地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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