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三十六年(1557),广东当局允许葡萄牙人定居澳门贸易,解决了葡萄牙人前来闽浙非法贸易的问题,与此同时,明世宗正寻找如何处理倭寇的侵扰。他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希望能找到一个可行办法,他清楚知道所谓倭寇其实就是沿海犯禁下海做生理(买卖)的人,由于朱纨强硬的执行海禁政策,结果倭祸连连。当倭寇头号人物王直在嘉靖三十八年(1559)被判枭首之后,明世宗认为事件已告一段落,现在应因势利导解决沿海问题。明世宗执政最后几年,不断寻求治理浙、福沿海的政策,放宽海禁仍然是主要的议题。
福建巡抚谭纶在嘉靖四十三年(1564)九月呈上的一份《陈善后六事》奏本中,再次提及“宽海禁”及“增设县治”,但是中央政府仍是十分谨慎地响应“行抚按官再议以闻”,可见中央对于放宽海禁仍未有共识。事实上,地方意见已趋一致,浙江宁波因倭寇而不能开市,这在《筹海图编》中已有积极的讨论。就这次谭纶“宽海禁”的提案,浙江地方官员经讨论后,仍然不主张恢复市舶;嘉靖四十四年(1565)九月,朝廷正式定案“罢浙江宁波府市舶议”。也就是说,宁波复市舶的讨论至此为止,浙江放宽海禁已没有希望,这是明成祖恢复三市舶司以来的一大变局。
在福建,听选官李英、陈銮等在嘉靖四十三年(1564)重提月港设县之事。而李英留下的《请设县治疏》中强调月港设县以治,就是实践在地人“三十年不就之谋,以图千万年安全之计”。他仔细分析“自月港之徒倡乱至今,八澳数十里民不听役赋,不登输者亦已数年……月港之多乱,正坐官司隔远,威令不到”的结果,如果设县以治,那么“良民流窜于外者,皆还定故土,与乱孽参错而居。”因此,若有萌乱便可立即扑灭。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