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关单录入/暂存/上载/申报/批量申报
(一)报关单录入∕暂存
点击“报关单”按钮选择下拉菜单中选项,进入报关申报子系统界面,如图5-4所示。
在页面的功能菜单上,点击“报关单(1)”按钮,选择下拉菜单中的进口报关单(A)、出口报关单(B)、进境备案清单(C)、出境备案清单(D)、进口属地报关(E)或出口属地报关(F),以出口报关单为例,如图5-5所示。
操作员首先录入“申报地海关”,按空格键即可调出相应代码,选中代码即显示相关内容;也可以直接输入海关代码或海关的中文名称。数据录入完毕后,点击“暂存”按钮,暂存成功后,系统将显示暂存成功的对话框,如图5-6所示。
(二)报关单上载
数据录入完毕后,如需上载,点击“上载”按钮,系统通过逻辑校验和单证校验,该票报关单数据即将被传送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并弹出对话框,如图5-7所示。
(三)报关单申报
数据录入完毕后,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点击“申报”按钮,系统通过逻辑校验和单证校验,该票报关单数据将被传送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并由其将数据传送到海关审单中心。此时系统弹出对话框,如图5-8所示。
(四)报关单批量申报
在报关单录入界面下,点击右上方的“批量申报”按钮,进入批量申报界面,如图5-9所示。
在查询条件设定对话框内选择任一查询方式,输入相应查询条件,点击“开始查询”按钮,系统将自动列出所有符合查询条件的结果,如图5-10所示。
选择需要批量申报的报关单,点击“批量申报”按钮,如图5-11所示。
批量申报后,系统会自动提示已申报成功的报关单,并将申报失败的报关单的原因显示出来,按照提示原因进行修改后,均可再次申报,如图5-12所示。
(五)规范申报
1一般报关单的规范申报预录入
一般报关单是指不需要调用备案数据的报关单。对需要调用备案数据的报关单,如手册、减免税,在预录入报关单时,相关信息(如规格型号栏信息)会自动调用原备案数据。
(1)规范申报要素组成。
规范申报要素分为两部分:全国统一的规范申报要素和直属关区的规范申报要素。一般报关单预录入时,全国统一的规范申报要素在前,为必填项,各直属关区的规范申报要素在后,为选填项,如图5-13所示。
(2)规格型号栏的录入。
根据商品HS编号的不同,要求填报的规格型号的申报要素也不同。选择确认商品编号(或录入商品编号)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会自动检索判断该商品是否具有总署要素信息及直属关区本地规范要素信息,并按照检索结果显示“商品申报要素”界面内容,可依次根据要素名称提示逐行填写,填写内容自动合成商品规格型号的内容。
规格型号栏字符扩大至255个字节(127个汉字),并显示已经录入字节数与总字节数的比率。录入完毕商品申报要素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自动将每条要素的内容以“|”为分隔符进行合成,反填至报关单界面内的规格型号字段内,如图5-14所示。
(3)规格型号栏的修改。
如发现规格型号栏录入有误,调出需要修改规格型号的商品,右键点击规格型号字段,系统弹出“重新归类”和“归类查看”两个按钮,如图5-15所示。
点击“重新归类”按钮,系统再次弹出商品申报要素录入窗口,可在此窗口中对申报要素的内容进行修改,如图5-16所示。
(4)规格型号栏的查看。
点击“归类查看”按钮,系统再次弹出商品申报要素查看窗口,可在此窗口中对申报要素的内容进行查看,所有的要素都不可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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