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的业主行动
基于住房的冲突和集体行动在近年来呈现上升趋势(何艳玲,2007;孟伟,2007)。一项基于12个城市的调查表明,自2005年开始,越来越多以住房产权为起因的冲突以集体性行动的形式出现,并呈现出越来越复杂的态势(唐娟,2007)。类似发现也得到其他调查研究的支持。2009年,各级法院共审理涉及物业管理服务纠纷、房屋租赁等同类案件26.1万件,同比上升6.1%。造成有关物业纠纷的原因是多种的,其中关于物业管理和住房合同的纠纷最为普遍。根据北京社会科学院的调研结果,90%的物业管理公司曾侵占、损害过业主的利益(《新民晚报》,2006年7月8日)。根据建设部的统计数据,目前房屋合同纠纷中约有10%的问题是由规划引起的。
在上海,业主行动亦呈现类似趋势。根据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统计,涉及物业管理纠纷的诉讼在2004:年增加了121%,在2005年则增加了H6%。在浦东新区,住房纠纷则呈几何级数式增长。浦东新区法院在2004年受理住房纠纷案件4851起,2008年受理8088起,2009年上半年受理4399起(按年份计算,同比增长则超过132%)。主要涉及住房纠纷诉讼的形式是集团诉讼,在所有群体性纠纷中占比75.8%。纠纷起源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之间关于住房质量、公共设施及其他合同纠纷;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关于服务质量和逾期付款的纠纷;房屋拆除和补偿的纠纷;其中,涉及物业管理的纠纷数量最多,占比达到50.9%。
类似的上升趋势也出现在其他城市。2005年,广州曾发生30起以上由物业管理纠纷引起的严重群体性事件(每起事件参与者超过30人)。北京海淀区法院在2009年受理涉及物业管理服务纠纷的案件超过4000起,在所有案件数量中占比10%;昌平区则在2009年受理类似案件1027起,2010年第一季度受理案件635起。尽管由业主提起诉讼的法院案件占比很小,但从此类案件的快速增长中,我们可以看到住房纠纷日益增加的普遍性。
面对住房相关纠纷,业主会采取一系列行动策略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包括联名抗议、诉讼、呼吁媒体关注,甚至封锁道路和大型抗议。在部分案例中,业主被高度动员起来。例如,2004.年,一条在建公路计划在深圳市丰泽湖小区内部经过,小区业主得知后,超过500名住户(占小区住户总数近一半)进行了维权活动。2009年下半年,广东番禺有数万名业主签署了反对焚烧厂项目的反对书。经由手机和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动员,超过800名业主参与了维权活动。2007—2008年,上海部分业主由于担心磁悬浮列车项目对身体健康和房价所产生消极影响,抗议磁悬浮列车项目的扩展建设。2007年年中,业主开始开展维权活动,每天均有不少人参与,以反对该项目的建设。这些事件只是少数几个例子,相同性质的事件不胜枚举。实际上,大部分业主行动的规模仅为小到中等,采用的策略也较为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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