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技立法
《科学技术基本法》是1995年11月15日实施的法律,是日本的科技政策基本框架,涉及自然科学与工程领域,也是日本面向21世纪实现“科学技术创造立国”。强力推进科技振兴的纲领性法律。
《科学技术基本法》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日本的科技发展战略,明确了科技发展战略的具体目的,即“综合地、有计划地推动振兴科学技术的有关措施,从而提高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民福祉的提升、世界的科学技术进步及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该法提出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加强科技发展的规划,确保研发经费的投入.并从人才、信息、基础设施等方面营造良好的环境,为新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法律和政治保证。作为日本第一部有关科学技术的根本大法,《科学技术基本法》强调的是“科学技术创造立国”,意味着由过去的追赶、赶超、模仿向创新、领先的重大转移。
《科学技术基本法》的重要内容是以法律的形式推动“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五年期计划)的实施。该法第二章提出“政府应当制订有关科学技术振兴的基本计划”,并要求“政府必须致力于每年度在国家财政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将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使其得到顺利的实施”。
《科学技术基本法》拉开了半个世纪以来再度重建日本科技体制的序幕。随后.依此法进行了科技体制的根本性改革,制定和实施了第一期(1996—2000财年)和第二期(2001—2005财年)“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以及政府在科技投入、科技政策和科研机构和体系结构等方面的一系列重大变革,不仅对日本的科技、教育等相关领域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而且震动了整个国际科技界。有人将这两次基本计划的制订与相应改革看成是日本科技史上“第三次最重要的变革”,与明治维新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现代科技体制的建立相提并论。
《科学技术基本法》有四个要点:第一,发挥研究人员的创造性。协同发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产品开发,实现科学技术与社会及自然的协调,振兴科学技术;第二,规定了在科学技术振兴方面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的责任;第三,规定了为全面地、有计划地推进科学技术振兴政策的实施,在经过综合科学技术会议的讨论之后,政府必须制订科学技术基本规划;第四,规定了为创建一个良好的研发环境,国家必须制定与实施相关政策。
《科学技术基本法》开宗明义地说明该法旨在提高日本的科学技术水平。第九条规定政府应当每五年制订一次推动科学技术发展的基本计划。基本计划应包括政府促进研发(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及技术开发)发展的综合性和系统性方针,包括研究设施的装备、研发信息集成的促进、研发环境建设等相关政策。为了切实保障基本计划的实施,政府应在每年度国家财政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措施从经费预算上予以保证。日本政府的四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 (1996—2000年、2001—2005年、2006—2010年、2011—2015年)及政府科技投入的大幅度增长、科技政策形成机制和科技体制等方面的一系列改革,都直接源于该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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