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代博物馆的内涵与社会关系
关于博物馆的内涵,由于其形态、职能、藏品、方式、对象等的不断变化,在其漫长演变过程里,国际社会对博物馆定义与解释也处于反复修改完善之中。这个历程,较深刻地反映了人们对博物馆的收藏、保护、研究、教育、传播和服务功能不断拓展和深化的过程。
1946年,国际博物馆协会在法国巴黎成立。1946年制定的章程规定:“博物馆是指向公众开放的美术、工艺、科学、历史以及考古学藏品的机构,也包括动物园和植物园”。1951年,国际博物馆协会修订后的博物馆定义是:“博物馆是运用各种方法保管和研究艺术、历史、科学和技术方面的藏品以及动物园、植物园、水族馆,具有文化价值的资料和标本,供观众欣赏、教育而公开开放为目的,为公共利益而进行管理的一切常设机构”。1962年国际博物馆协会章程对博物馆又定义为:“以研究、教育和欣赏为目的,收藏、保管具有文化或科学价值的藏品并进行展出的一切常设机构,均应视为博物馆”。1974年,国际博物馆协会第十一届大会通过的章程,对博物馆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公益性成为它的首要职责,其规定为:“博物馆是一个不追求营利的、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向公众开放的永久性机构,为研究、教育和欣赏的目的,对人类和人类环境的见证物进行搜集、保存、研究、传播和展览。”1989年9月在荷兰海牙举行的国际博物馆协会第十六届全体大会再次修改定义为:“博物馆是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非营利的永久机构,并向大众开放。它为研究、教育、欣赏之目的征集、保护、研究、传播并展示人类及人类环境的见证物。”2007年,国际博物馆协会在维也纳召开的全体大会通过了博物馆的新定义:“博物馆是一个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常设机构,为教育、研究、欣赏为目的的征集、保护、研究、传播并展出人类及其人类环境的物质及非物质遗产”。
2010年,国际博物馆协会前主席阿力桑德拉·康明斯女士在宁波国际博物馆高峰论坛上指出,“我们生活在一个非同寻常的快速变革的时代”“我们必须重新思考博物馆和博物馆人的角色应该是什么,超越博物馆是保存藏品的机构,和博物馆人是藏品保存者、保护者和研究者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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