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决策:世界主要国家(地区)宏观科技政策研究》:
第一节 科技优先领域选择的理论基础
一、科技优先领域的概念
科技优先领域是指有关科技管理部门在对科学技术的未来发展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充分权衡科学发展趋势、国家发展目标,以及社会和科技资源的限制等因素,予以重点支持,以期获得最大的回报而确立未来发展的主攻方向与重点领域。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科学所必需的支撑条件与社会能够提供的物质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因此,如何选择科学发展中的优先领域,如何将有限的科研经费合理地分配到各个学科领域,已成为各国科技管理和决策者面l临的首要问题,而这也是科技政策和决策研究中的重要课题之一。所谓的科技优先领域,简单地说,就是我们期望获得最大知识回报的领域。从政策研究的角度来看,科技优先领域是一个战略研究概念,它体现了一种战略规划和调控引导的思想。其目的是,通过优先领域的研究,促进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科技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协调发展。科技优先领域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类:基础性研究的前沿领域与课题、期望获得重大科技进展的战略研究项目、可能形成新技术或新技术产业并对国家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科学领域、根据本国资源和面临的问题必须加以研究的重要领域。
二、科技优先领域选择的影响因素
科技优先领域的遴选过程,既是寻找能获得重大科学创新与突破机会的过程,也是寻找科学发展目标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最佳结合点的过程,还是对研究机会进行识别、分析、比较和排序的过程。优先领域的优先性是相对的、动态的,因此优先领域的选择应不断进行,要随时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进行调整,使之更为合理和优化。基于需求分析与发展目标确定科技优先领域。需求分析的内容包括学科自身发展需要分析、其他学科发展需要分析和社会需要分析。学科自身发展需要分析的主要内容是学科自身所赋予的历史使命分析与确定。其他学科发展需要分析的主要内容是分析它们对该学科领域的依赖情况。社会需要分析是指对该学科有所依赖的社会问题和社会需要的分析与确定。科技优先领域的确定体现了一种学科布局的思想,而不仅仅是简单的排序概念。确定科技优先领域的同时,应处理好“优先”与“非优先”的关系,保证学科发展有一种合理的布局。优先领域本身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可把随时出现的新前沿纳入优先领域清单之中。一般而言,科技优先领域的确定需要首先解决如下问题面临的困境:①如何确定“优先领域”的范围?从理论上讲,既要考虑主题优先,也要考虑结构优先。②优先领域的“粒度”应该多大?一方面,人们希望主题领域要聚焦,这样才易于产生政策影响;另一方面,人们也不希望产生一长串作为候选优先领域的主题领域清单。③确定优先领域的准则是什么?广度、深度上都应该有准则。从广度上说,要不要邀请外部参与者对照科学准则以外的准则来评估主题领域?从深度上说,准则要定多细?从理论上讲,准则越细,评价效果越好,但是,若准则太细,参与者就根本没有时间完成评价任务。④谁来做?选出来的代表真的能代表其所在群体吗?为了识别出哪些主题领域应被包括在第七框架提案中,欧盟委员会使用了以下三种标准:
(1)对欧盟政策目标的贡献。主题领域的研究必须产生可以满足社会需求的新知识,并推动欧洲政策目标的实现,包括把欧洲转化成为一个有活力的和有竞争力的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体,实现可持续经济增长的目标。相关政策目标包括卫生、消费者保护、能源、环境、发展援助、农业和渔业、生物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交通、教育和培训、就业、社会事务、经济凝聚力、司法和家庭事务等。主题领域可能是当前最重要的领域或在中长期内变得重要的领域。
(2)欧洲的研究潜力。主题领域必须在研究和技术开发上具有成就卓越的巨大潜力,并且能把研究结果广泛传播和转化成社会与经济利益。例如,在可能的情况下,将来的支持应该建立在过去和当前已有的投资上,应该建立在相关研究领域已经成功的研究与应用上。
(3)欧洲的价值增值。必须有需要关于额外公共资助和在欧洲层面上加以干预的强烈要求:额外公共资助是否合理取决于项目外部性、能否通过研究产生广泛的利益、能否吸引越来越多的公共和私人投资;欧盟层面干预是否合理取决于是否能够通过合作研究形成欧洲卓越中心:创建必要的多学科领域,达到研究所需的规模及范围的临界规模;克服分散性和不必要的重复,克服彼此分割和缺乏互操作性;补充其他政府间、国家和私人行动;解决共性的或欧盟层面的问题;加强欧洲卓越研究的显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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