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俊生,延安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副校长。1983年毕业于延安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并留校任教,后在陕西师范大学获硕士、博士学位。1986年开始从事社会学教学,先后到上海大学文学院、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进修访学。主要从事教育社会学、农村社会变迁与城市化问题、社会政策等研究。社会兼职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社会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陕西省社会学会副会长、陕西省教育理论研究会副理事长等。合作出版著作3部、主编教材1部,发表研究论文百余篇,多次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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