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51年,中国的高等师范教育还不是完全独立的体系,既存在独立设置的师范院校,也存在综合性大学中办师范教育的状况。中等师范学校有一定数量,但是层次不高,大多为初中水平。这就存在着改造高等师范教育和正规化发展中等师范教育的任务。
一、建设独立师范教育体系的思想
《共同纲领》提出了普及教育和发展中学的任务,但是这个任务是十分艰巨的。国民党政府留给共产党的教育摊子是:学龄儿童入学率是百分之二十左右,全国人口中百分之八十以上是文盲。普及教育任务极其艰巨。而国民党留下的高等师范教育规模很小,且有待改造。中等师范教育以老解放区的师范学校为主,但是在战争年代里,师范教育还是处在初级水平上,且规范性也不够。面对十分艰巨的普及教育任务,同时又面对从规模到质量都有待提高的师范教育现状,要使师范教育能够得到较快的发展,并适应普及教育的需要,建立独立的师范教育体系是重要的选择。
从1904年癸卯学制抄袭日本学制建立独立的师范教育体系,到1922年学制以后师范教育呈现了多样的存在方式:独立的师范院校和作为大学和中学组成部分的师范教育及各种短训和培训班等,20世纪上半叶师范教育体系的这种状况,没有能够解决基础教育对教师的需求问题。全面布局、专注地、正规地办好师范教育以保障基础教育所需师资,设立独立的师范教育体系是必须的选择。当然,正如在20世纪初设置独立的师范教育体系是照搬日本师范教育的结果,20世纪50年代再次独立设置师范教育体系,也是学习苏联的一种结果。
第一次全国师范教育会议提出,“办好正规的师范教育,主要是调整、整顿和发展各级师范学校。首先关于高等师范学校调整和设置的原则,大会确定:①每一大行政区至少建立健全的师范学院一所,由大行政区教育部直接领导,以培养高级中等学校师资为主要任务。各省和大城市原则上设立健全的师范专科学校一所,由省、市教育厅、局直接领导,以培养初级中等学校师资为任务;如有条件,亦可设立师范学院。②现有师范学院,要加以整顿和巩固;没有文理方面各系科的,要逐渐添设,并充实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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