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场调查通常包含两个主要部分。在第一阶段中调查员会搜寻物理证据,并根据它们来判断可能的起火位置以及是否有理由怀疑是故意放火。这一阶段调查的最佳线索是火焰燃烧形成的图案。这种图案通常由V形的路径组成,其中V形图案的顶点位置就是起火点。之所以出现这种图案是因为火焰在燃烧时常常从起点向外扩散。一旦确定起火点,调查员会检查这一区域的下方和周围,寻找可能用于点火的助燃剂——如果存在则说明是故意纵火。
其他类型的物理证据也能用来确定纵火的可能性。例如,可能会在火场发现多处V形图案,这表明燃烧开始于多个位置。这类图案不太可能是自然起火造成的,因此很可能是纵火犯同时引燃了多个地方。
某些物理证据也可能表明火灾不是纵火犯所为。比如调查起火点附近的电线,可能会发现火灾起因是电路缺陷。在这种情况下纵火的可能性很小。损坏的天然气管道、忘记关闭的电器、易燃化学品或者火场发现的烟头都可能表明火灾属于意外,而不是故意行为。
纵火调查犬和机械设备对于确定起火点十分有用,而且某些时候能够提供存在助燃剂的假定证据。经过训练的调查犬不仅能够确定起火位置和发现助燃剂,而且会针对特定助燃剂作出不同反应。有些调查犬能够辨别十几种甚至更多不同助燃剂,并会对火场发现的不同物质作出特定反应。众多设备可用于现场调查助燃剂残余物。
它们包括:
·化学颜色试验法。该方法是向收集的物质中加入染色剂。对于不同的助燃剂,染色剂会生成不同的独特颜色。一种经常使用的试验方法是格里斯(Griess)试验。格里斯试剂是一种经过磷酸酸化的磺胺和盐酸N-I-萘基乙二胺(NED)混合物。这种试剂会与残留物中的硝酸根离子发生反应并产生特殊的紫色。
·催化燃烧探测仪。该仪器中有一个镀有铂金的线圈。在火灾现场加热线圈,空气中残留的任何助燃剂将被氧化,产生独特的燃烧热。发出的燃烧热随即被转化为电信号并输出为可立刻读取的信息。
·火焰电离探测仪。该仪器将样品与氢气混合并引燃。这种方法导致样品发生电离作用,并改变仪器中载体气体的导电率。导电率的改变值以电信号形式输出,这些信号可以直接与已知助燃剂的信号进行比较。
紫外荧光镜。正如名称所示,该仪器使用紫外光(“黑”光)照亮犯罪现场。此时不同助燃剂会发出不同的独特光斑。
·红外光谱仪。该仪器是一种常见实验室设备的便携形式。将样品放人仪器中就可以分析燃烧发了的光线。
和许多法医试验一样,上面列出的几种试验都只是假定试验。它们能够指导火场调查。现场采集的样品随后被送往法医实验室进行确证试验。
一旦确定了起火点,接下来调查员要寻找任何外来物质——助燃剂——它们可能被用来点火。一开始可能会觉得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人们会很自然地认为,用于点火的易燃化学物质肯定在随后的燃烧过程中被完全消耗掉。实际上这种情况并不会出现,总会有少量的助燃剂被现场的其他物质吸收,如地毯、木地板和塑料地板砖。这些材料通常叫做基质。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