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风险与损失
风险决不能等同于损失。损失是事后概念,风险是明确的事前概念。两者描述的是不能同时并存的事物发展的两种状态。
一般情况下,金融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分为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和灾难性损失。商业银行通常采取提取损失准备金和冲减利润的方式来应对和吸收预期损失;通常用资本金来应对非预期损失;对于规模巨大的灾难性损失,则一般需要通过保险手段转移。但对于因衍生品交易等过度投机行为所造成的灾难性损失,则应当采取严格限制高风险业务/行为的做法加以规避。
预期损失是指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中基于历史数据分析可以预见的损失,通常为一定历史时期内损失的平均值或中间值;非预期损失是指利用统计分析方法(在一定的置信区间和持有期内)计算出的对预期损失的偏离,是商业银行难以预见到的较大损失;灾难性损失是指超出非预期损失之外的可能威胁到商业银行安全性和流动性的重大损失。
二、风险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
(1)承担和管理风险是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也是商业银行业务不断创新发展的原动力。
(2)风险管理极大地改变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模式。
(3)风险管理能够为商业银行风险定价提供依据,并有效管理商业银行的业务组合。
(4)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为商业银行创造价值。
(5)风险管理水平直接体现了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不仅是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金融监管的迫切要求。
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
(一)资产风险管理模式阶段
(1)产生背景:20世纪60年代以前,商业银行以资产业务为主,经营中最直接、最经常性的风险主要来自资产业务。
(2)主要特点:主要偏重于资产业务的风险管理,强调保持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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