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海德格尔的焦虑理论
海德格尔(MartinHeidegger,1889—1976)从现象学出发,通过在对“此在”的生存论结构作现象学分析的框架内对焦虑进行透彻的分析,他认为焦虑是“此在”别具一格的现身情态。海德格尔将焦虑与死亡和良知这样的重大命题联系起来,将焦虑作为建构“向死存在”和“愿有良知”的一种原发性的情绪机制,由此开启出一种与传统哲学人类学和生命哲学完全不同的全新的人生境界。海德格尔认为,恐惧与焦虑在现象上有某种亲缘关系,而从存在论的角度讲,二者是明显不同的。引起我们恐惧的往往是一个具体的事物,在空间上它是向“我”的,而且在性质上它对“我”是有威胁性的。而引起我们焦虑的东西却不是具体的事物,我们几乎找不到,好像是“无”,实际上却并非空无一物。海德格尔认为焦虑具有时间性,此处的时间并非我们所熟知的物理时间,而是将时间作为“此在”的整体生存论意义的载体。
1.2.3蒂里希的焦虑理论
蒂里希(PaulTillich,1886—1965)从存在哲学的角度对焦虑进行了系统研究,通过其著作《存在的勇气》和《系统神学》,蒂里希吸收了前人焦虑理论的重要思想,自成一家建立起焦虑的本体论和类型学,而且从时间和空间的角度进一步研究了焦虑。受到黑格尔的“辩证法”和历史主义的影响,通过“存在”与“非存在”的矛盾运动,蒂里希引申出焦虑的本体论。当非存在威胁到人时,这个个体所表现出的状态就是焦虑,此时,个体为即将失去自己的存在而产生焦虑。蒂里希将焦虑分为三种类型:通过非存在威胁人的本体上的、道德上的和精神上的自我肯定,分别出现对命运和死亡的焦虑、对谴责和罪过的焦虑以及对空虚和无意义的焦虑。蒂里希对恐惧与焦虑的区分与克尔凯郭尔类似,他认为,恐惧是一个心理性概念,是有具体对象的,而且是一种负面情绪;而焦虑是一个生存论概念,出自个体自身的有限性。
1.2.4弗洛伊德的焦虑理论
精神分析学的开创者弗洛伊德(SigmundFreud,1856—1939)的焦虑理论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研究初期,他以压抑理论为基础诠释焦虑,“经过压抑之后,力比多并没有消失,而是被转换成了焦虑”。弗洛伊德总结了三种病态形式的焦虑:第一种是“焦虑性期待”,个体内心总预感自己身上会发生可怕的事情,整日忧心忡忡,此类焦虑是由过度期待引起的;第二种是对特定对象的恐惧症,这些对象可以是生活中或想象中的任何事物、任何情景,如黑暗、独居、虎、蛇等,正常人可能也会对这些对象产生恐惧,但这是短暂性的,情景消失,恐惧消失,但恐惧症患者对此类事物或情景的恐惧却超出了理性的程度;第三种是“焦虑性癔病”,如一个强壮的成年人却不敢过马路。研究后期,弗洛伊德将焦虑视为自我对外部威胁事物或情景发出的信号,是个体的一种自我防范机制。弗洛伊德以“超我”概念为基础,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提出“道德焦虑”的概念,这为焦虑理论增添了社会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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