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世建元至元封间年号纪年文物
然而,从很早起,就有人依据一些所谓纪年“文物”,怀疑以至否定《史记.封禅书》上述记载。在这一方面,近人陈直的观点,最具有代表性。陈直在1977年校补印行的《汉书新证》一书中曾举述一系列所谓纪年文物,以之证明汉武帝在太初以前即已使用年号,具体地说,就是建元至元鼎问所有年号,都是当时所定,用于纪年。所以,后来李崇智撰着《中国历代年号考》一书,即谓“以上诸器年款足以证明汉武帝建元、元光等并非后来追命”。
但这些建元至元鼎年间的纪年文物,都只是在金石收藏家之间流传的所谓传世藏品,而不是得自科学的考古发掘,既然与《史记》、《汉书》的记载相抵牾,便完全有可能是出自后人赝造,即因作伪者不谙汉代年号的实际使用情况而依照后世通行的年表来臆造“罕见”纪年文物。
清人俞正燮在《癸巳存稿》中列有“金石文”条,早已专门论述过诸多古人伪制金石文的问题,其中还讲到两个伪称年岁的典型事例,对我们分析这类问题更易有所启示:
《唐阙史》云:“裴休亲表宰曲阜,士人垦田得古铁器如盎,有古篆九字,曰‘齐桓公会于葵丘岁铸’。刘蜕曰:‘葬而虞卒哭,乃谥。葵丘岁为桓公三十年,未卒不得以谧称也。’休悟,命击碎之。”炙五代史.唐六臣传》云:“张策父同,为邕管经略使。策少好学,同居洛阳敦化里,浚井得古鼎,铭曰‘魏黄初元年春二月,匠吉千’十一字。策曰:‘建安二十五年改延康,十月又改黄初,是黄初元年无二月也。”’二器皆初出土者,盖已先售其欺矣。所谓“初出土”者,尚有此等欺人伪器,说明赝造古物,确实有着悠久的传承。
类似的例子,还有南宋初学者薛季宣,也专门考辨过所谓“歙州进务官李廷珪实(保)大元年正月奉旨造”墨。盖“其岁正月庚辰朔,七日丙戌,实(南唐)烈祖(李升)升元七年也,烈祖殂以二月庚午,元宗(李璟)以三月己卯朔践祚,改元保大,则保大元无正月”,因此,自然绝对不会存在所谓“宝(保)大元年正月”奉旨造作之物。薛氏同样也是依据传世文献的记载,来揭穿行骗者的把戏。
当前也有个别学者,主张尊重《史记》、《汉书》等传世文献的记载,审慎对待这些所谓纪年文物。如裘锡圭教授即曾谈到:“武帝前期在当时亦无年号,建元至元鼎年号皆后来追加。观《史记.封禅书》自明,前人多已言之。《汉金文录》、《小校经阁金文拓本》等书所着录漠器中记元朔、元狩、元鼎年号诸器,皆为伪作,字体卑弱,与武帝时真器迥然有别。”②但绝大多数人还是更愿意相信这些器物铭文,这显然与时下偏好以出土文献来改订基本史籍记载的学术风尚具有直接关系。
其实只要静下心来,加以科学审视,陈直一派学者举述的这些所谓汉武帝前期年号纪年文物,大多都可以找到明显的破绽。下面即针对其中比较具有典型意义的几件,加以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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