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书局创办始末考
官书局,都是晚清文兼武职的大官捐资创办的。其所刻的书籍,都通过聚集通儒达士的校勘,当时世称善本。曾国藩于同治三年(1864)创建金陵书局(后改江南书局)之后,继而建立的有,湖北、江苏、浙江、淮南、江西、江南制造局(后称上海局,其所刻书多以译书为主)等。其宗旨是为清朝统治者“正人心”、“维世道”。所以他们首先是刻“钦定”、“御纂”的书,其次则刻正经、正史及诸子文集等书,这是与民营书店出版书不同的一个特点。其二由于刻书经费都是捐资,故其书定价也从廉。按其当时出版书籍都在当地销售,北方流传极少。自从光绪八年(1882)直隶总督李鸿章创办直隶官书局以后,该局将南书北运,并以南方的原价在北方出售,在培育人才的公德方面,应当说李鸿章给河北省办了一件好事。该局自光绪八年开业始,至天津解放后1954年歇业止,其业书历时72年,可谓长寿书店。
关于记述其店的文字很少,现就所知记其简况者有三:“一是残体说法,如:以宣统元年(1909)设店为体;二是完体说法,如:光绪八年(1882)设直隶官书局,即后来的直隶书局(亦颇简略);三是杂体混合说法,如:1961年12月北京市中国书店编印,内部讲义初稿《古籍版本知识》油印本第110页《中国图书源流》内中记载的直隶书局简况一文,其中有元考讹传。拙文《津门书肆记》(《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四辑),因未详加考证亦引用其说,经过考证之后,故写此文。其误文中如:天津知县劳乃宣申详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准设立官书局。按:应是题补南皮县知县劳乃宣申禀建议李鸿章设立直隶运书局。二如:当时指派孙家鼐总理其事。按:孙家鼐管理的官书局,应是康有为等在北京设立的强学书局改为官办的官书局,与直隶官书局无关。据汪太玄撰《中国新出版业史话》(载《真理学报》三卷一期,民国三十二年三月)中记述可证:“官书局,为清代政府所创设,提议者为御史胡孚宸,清廷奏准。光绪二十二年(1894)-月二十日,清廷派孙家鼐管理该局。最初只设北京一所,系就康有为等所办强学书局的原有组织加以改组,变为官办(强学书局因戊戌政变而被查封)。”三如:承揽代销,寄售之事。按:这.说法不能成立。例如:商务印书馆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在天津市大胡同设分馆;文明书局于宣统二年(1910)在大胡同设分馆,民国四年(1915)并人中华书局,中华书局于民国二年(1913)在大胡同设分馆。直隶书局设于北马路,就店址距离咫尺来说,是不会存在代销和寄售之事。四如:后来官家停止拨款。按:此事根本不存在,因该局资本是官家给其筹借的,所以说根本不存在拨款一事。为了详考其事,故撰本考。本文分为两节,第一节是《直隶书局始末考证》,第二节是《直隶书局始末证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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