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运作模式的比较穗港两地在信息素养教育体系规范化设计方面的不同,决定了二者在推行中小学信息素养教育的运作模式上也表现各异。
香港中小学信息素养教育与教育改革紧密联系,为保证策略的多元化和普遍使用性,一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往往要经过调查研究、意见征询、确定方案、实验计划、普及推广、监督评估和改进完善等一条龙式运作。如第一份信息技术五年策略文件的颁布就是如此。1997年,特区首份《施政报告》提出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与学质量。1998年6月,教育局发布《应用信息技术,发展优质教育1998/99至2002/03学年五年策略咨询文件》,向社会各界征询意见。根据各界建议,发布第一份信息技术教育五年策略文件。为保证成效,政府委托英美信息素养专家任荣誉顾问、香港理工大学及香港中文大学的信息技术专家为主要研究团队、中小学校长广泛参与,组成专责研究小组,对信息技术教育五年策略开展“信息技术教育计划进度初检研究(2000年12月至2001年8月)”和“1998至2003年信息技术教育计划进度检视及成效评鉴的整体研究”,检视进度及其成效。
在具体的推进过程中,香港中小学信息素养教育由一线教育工作者、家长、政府、高等院校、IT界及相关青少年服务团体等社会整体力量互相支持和配合来完成。如2009年启动的“电子学习”计划,首先于2008年10月成立成员包括政府官员、信息技术界专家、教师、家长及出版商的课本及电子学习资源发展专责小组,通过组织学生论坛、公开研讨会、学校网上问卷调查、网上家长意见收集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也收集了专业团体、社区组织的书面意见。2009年10月,专责小组发布研究报告,并制定了相关策略、措施和执行方案。在此基础上,香港教育局才正式启动“电子学习实验计划”。
青少年服务团体的直接参与也是一大特色,如香港青年协会为配合推动中小学信息素养教育,从1993年开始,通过个案研究或大型调查,向社会发布了《信息技术教育与中学生学习的研究》(1999年10月)、《教与学数码化研究》(2004年5月)和《中学生网上欺凌研究》(2010年9月)等研究报告,并直接参与策略文件意见征询、实验计划推进等工作。
由于教育体制的不同,广州市一直采取政府主导和指导、学校实施的传统运作方式,在制定政策时,多是以召开专家研讨会或成立专家组的形式来进行,较少能够像香港那样,在制定政策之初,首先广泛征询各界意见;制定的政策多是沿用上级的政策文件,较为注重文件精神的连贯性。虽支持相关的科学研究,相关的研究成果也不少,但理论探讨成份较多,未能与中小学信息素养教育实践全面结合,对广州市中小学信息素养教育实践的影响与推动作用不明显。
3.3 推行策略的比较
由于信息素养是一种共通的能力,学生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学科领域促进信息素养的发展。穗港中小学都设有专门的电脑室、多媒体教育室,但香港中小学的一般课室中也都设有多台学生用电脑,方便学生使用。在推行策略上,穗港中小学都以信息技术课作为培养学生技能和信息素养知识的主阵地,但香港比广州灵活,会考虑学生的生理发展阶段、不同学校之间差异而采取各种灵活的策略,更加注重电脑科与其他学科的融合,且会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及时改变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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