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新视点丛书:新媒体的新闻观》
第一章传统传播理论角度的新媒体新闻信息传播观念阐释
第一节新媒体新闻信息传播的理论维度
只要对社会有所期待,人们就一定会对他人的活动充满好奇,新闻传播的价值即在于此。因为“传播本身就是一个构成社会活动的重要过程”,“传播也是用语言形式进行思想和主张互换的过程”②。人们对社会和他人的探究,即是对社会思想和他人主张的探究。据此,新媒体新闻信息传播活动,可以理解为人们用新媒体的形式交换思想和主张的过程。所谓新媒体的新闻信息传播观念,也即利用新媒体对“思想和主张交换过程”的规律性认识。
新媒体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理论阐释,可以从四个维度来理解,即“哲学假设、概念、解释、原则”。
哲学假设,即“理论当中蕴含的基本信念”③,主要分为三类:有关认识论的假设(以知识为研究对象、知识产生过程是其研究核心)、有关本体论的假设(探讨关于存在的本质问题)、有关价值论的假设(价值观研究)。
“认识论”中的社会构建主义观点认为“社会是不同社会群体之间进行符号互动的产物”。显然,媒体,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均是这种符号互动活动的介质。作为介质,新媒体较之传统媒体不同的是,新媒体倾向于推动人们接受“知识是人类对世界理解的总和”①,即这样一种媒体认识表述:“我没发言之前,世界什么也不是”、“世界成为人们的一种体验而非经验”。
“本体论”与新媒体新闻信息传播活动联系更为紧密。在传播学领域,本体论聚焦的是“人类社会互动中的本质问题”②。从本体论的角度进行新媒体观察,有几个核心问题无可回避:在新媒体新闻信息传播活动中,传播主客体界限的模糊,是否导致人们的传播行为分散化和不可预测?还是说,无论何种传播介质和传播范式,传播行为仍然可以视之为“中心化的、可预测的”——即总有一类人或一种观点在传播的思想和主张互换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后者似乎更符合我们的观察,新媒体在新闻信息传播过程中仍然具有隐秘的“中心化”倾向)另外,人们在参加新媒体新闻信息传播活动中,所获得的体验首先是个人的还是社会的?一般认为,传统媒体给予参与者的体验主要是“社会意义”上的,参与者从新媒体新闻信息传播活动中得到的体验则首先是“个人意义和心理意义”上的。但新媒体传播活动中,参与者获得的个人和心理体验又受到“人类集体意识”和“社会文化规则”的潜在制约,因而最终又难以逃出某种共同社会体验的范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又倾向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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