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官僚政治理性理论,政府需要将管理资源最大化,因此政府总试图占据尽量多的信息,并且将这些信息封闭起来,不让公众知晓,由此形成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巨大信息不对称。在许多情况下,政府官僚会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来寻求决策过程中的主动地位,这使得官僚能够在公共产品生产中寻求更多的预算,来满足自身对薪金、津贴、声誉、权力的需求。①可见,信息不对称是政府弊病丛生的根源所在。政府低效、官僚主义等政府失灵现象都可溯源到官僚机构对公共物品生产的垄断及对生产信息的独占优势地位。②
其次,政府又要承担法律和市场力量所要求的免费公开信息的义务。无论在什么社会,统治者都需要具备某种合法性,只有具有了合法性,统治者才能够被那些被统治的人所接受,这种合法性的来源可能是上帝、宗教、继承或者是推举。而在一个民主、法制的现代社会之中,这种合法性基于三个基本原则:民主、法制和政治效率。但无论哪个原则,都要求政府必须开放信息,使得民众能充分了解政府官员和员工的行为,从而能有效地监督政府。
其三,政府是一个社会公共管理与服务者。信息获取并不仅限于民众与政府之间,在民众从市场获取信息的过程中,政府也有提供公正管理和服务的义务。然而,要市场与民众之间做到公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许多时候政府往往会在是应该首先保障民众权利还是应该优先发展经济之间进行艰难选择。
最后,政府也可以是一种带有某种商业性的信息服务提供者。在西方许多国家,虽然人们一直在提倡政府免费提供信息,然而自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政府开始越来越关注其信息的潜在价值。这主要是因为当时许多政府都面临着预算赤字压力。另外IT技术的进步使得信息的加工变得容易,使得政府有可能替代原来商业信息机构的角色。虽然这种政府信息商业化行为一直颇受争议,但事实上这种现象在许多国家都一直存在——只不过有些国家公开地进行政府信息商业化,而在许多体制不健全的国家,政府信息商业化由官员在私下以灰色方式进行。即使在自由信息法已实施多年、政府信息公开已深入人心的许多欧洲发达国家,目前政府似乎也没有完全做到所有信息免费公开。例如欧盟委员会在“促进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在信息市场中的协调”中,委员会也只是鼓励政府部门尽可能地免费提供信息。
5.1.4政府与社会机构
在世界任何国家,政府都是最大的信息生产者和提供者。在对待政府信息服务的问题上,商业性信息机构似乎抱着一种矛盾的态度。一方面,政府是全社会中最重要的信息生产者,这不仅体现在数量上,也体现在质量上,其一是政府信息具有较长的时间序列;其二政府是站在中立立场上收集信息的,其可信度很高;其三政府可以运用强制的行政手段来保证信息的真实可靠。因此,政府自然而然地成为信息企业最主要的“原材料”提供者。信息企业要实现利润最大化,当然希望政府能以最低的价格(最好的免费)提供其拥有的信息资源。另一方面,政府也会根据其职责需要或相关法规,向社会提供各类信息服务。从这个角度来看,政府常常又成为信息企业的竞争者。政府提供的服务一般是免费的,也有一些需要收费,但无论如何这种费用至少不会是高不可攀的。然而,很明显通过这种方式取得的信息,对信息企业而言是一种损失。如果能只花极少的费用就能够从政府中直接获取这些信息的话,谁还会从企业购买这些信息呢?于是政府与信息企业之间形成了不平等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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