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成立初期,有人抱怨这个国家只有“舆论一律”,没有言论自由。
对此,新国家的缔造者毛泽东发表文章予以辩驳。他首先承认,舆论一律“是确实的”,因为“我们的制度就是不许一切反革命分子有言论自由”,“夺取了国家权力的工人阶级和人民大众,必须镇压一切反革命阶级、集团和个人对于革命的反抗,制止他们的复辟活动,禁止一切反革命分子利用言论自由去达到他们的反革命目的”,反革命分子“感到不方便,正是我们的目的,正是我们的方便”。毛泽东随即又指出,“我们的舆论”“又是不一律”,就是说,“在人民内部,允许先进的人们和落后的人们自由利用我们的报纸、刊物、讲坛等等去竞赛,以期由先进的人们以民主和说服的方法去教育落后的人们,克服落后的思想和制度。一种矛盾克服了,又会产生新的矛盾,又是这样去竞赛。这样,社会就会不断地前进”,“有矛盾存在就是不一律”。
对于无产阶级革命者来说,资产阶级所宣扬的言论自由是有欺骗性的。陈独秀早就说,“资本家制造报馆,报馆制造舆论”。1930年中共中央机关报《红旗日报》发刊词明确提出,“在现在阶级社会里,报纸是一种阶级斗争的工具”。正是基于阶级斗争的实践与理论和无产阶级专政的需要,中共在执政前夕就如何处理旧中国遗留的报刊业、出版业、通讯社、广播电台等问题发出指示:报刊业、出版业、通讯社凡属于反动势力或有反动政治背景的应予以没收,中间性的不禁止、但要重新登记,进步的应予以保护;广播电台凡属于反动势力的要没收,私人则禁止办。这个政策实行后,至1950年初尚有五十多家私营报纸存活。但是,它们的消息来源和言论空间受到极大压缩,对读者日益丧失吸引力。例如,上海市军管会对私营报纸规定:禁止利用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及帝国主义国家通讯社电讯稿;在发布军事消息、本市军管会各机关部队和政府一切有关政策及刊发中共中央发布的一切文件著作及有关政府的消息时,必须全文采用新华社消息;不得解释中共及解放军政府的法令政策。其他城市私营报纸所受内容管制也与此相近。上海《新民报晚刊》一位编辑后来回忆说,“‘超党派’立场的新闻没有了,‘内幕新闻’也没有了,‘本报南京专电’和外国通讯社的消息也没有了,怎样才能办好这张报纸,大家一筹莫展”私营文化事业面对的是一个让它们很难适应的中共机关报体制。在这个体制中,报刊等传播工具都是党的喉舌,必须服从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发表什么、何时发表都得根据党的政治需要来决定,“不能有独立性”。私营报纸往日的办报策略行不通,失去了独特性和吸引力,又没有党报的政治地位和经费保障,被边缘化和被取代是早晚的事情。它们的销量一路下滑,广告收入大幅减少,不少报纸维持不下去只好停刊,到1951年8月只剩下二十多家了。一些私营报纸为求生存,接受党和政府的资金、物资或贷款扶助,这些钱物没有归还,就算作公方股份,从而形成公私合营的局面。到1953年,没有停刊的私营报纸都实行了公私合营。同年,私营广播电台也完成了公私合营。1956年,私营出版业、图书零售业全部实行公私合营。以后,党和政府又逐渐退还私股,所有公私合营的文化事业都转变成为公营(国营)单位。而电影业则快得多,在文化部门的指挥下,没有经过公私合营的过渡,1953直接转为国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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