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4.3加强宏观调控
数字出版与传播产业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兴产业,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统筹规划,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内容作为指导思想,加强数字出版基础性重大工程建设,落实扶持政策,同时建立负面清单。
1.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作为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为我国数字出版传播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指导思想。
(1)应进一步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加强对数字出版与传播产业的监督与规范
①对数字出版与传播产业的管理与指导,应该秉承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由相关政府部门办文化转变为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文化,进一步推动党政部门与所属的数字出版与传播单位的关系,改革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数字出版与传播企业的活力和创新能力。同时要利用相关部门的辅助支持能力,加快数字出版与传播产业的发展。
②建立并完善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构造出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当前,网络信息膨胀,信息传播速度日益加快,要不断加强对网络上流通信息的监管,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网络信息流通进行规范指导,为数字出版维护一个相对稳定且和谐的发展平台。
③整合现有的传播媒体,利用现代网络,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促进数字出版与传播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在数字出版与传播产业的发展过程中,要重视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的运用和管理,并规范互联网新闻资讯的传播秩序。如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对数字出版产业的推动作用。
(2)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要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上的决定性作用。①加强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完善数字出版与传播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促进包括数字出版与传播人才在内的相关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流动。②有效地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全力保障数字出版与传播产业的发展。推动数字出版与传播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不断提高数字出版与传播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③鼓励引导非公有制数字出版与传播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吸引民营资本,大力发展小微型企业,允许其参与网络出版、对外出版,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数字出版与传播改制经营。
2.加快数字出版与传播产业基础性重大工程建设
数字出版与传播产业重大工程的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一方面,除了当前的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国家知识资源数据库工程、中华字库工程等国家级数字出版基础性建设以外,还应大力推进传统出版企业的数字出版转型,全面整合出版资源,深入推进数字出版与传播内容投送平台的建设,以便提升我国优质出版内容的有效传播水平。另一方面,应全面开展数字出版与传播产业统计标准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数字出版与传播产业统计方法和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数字出版与传播产业基地建设的管理,充分发挥数字出版与传播产业集群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这些基础工作的开展,将为我国包括移动互联网出版在内的企业参与手机图书出版、手机杂志出版、手机文学出版等方面提供无限的可能和发展机会。
3.落实扶持政策
(1)落实企业创新激励政策
政府通过设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攻关计划、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专项资金等,对数字出版企业和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于国家数字出版基地以及符合各地区产业支持范围的数字出版企业,政府创业投资基金应给予重点扶持。对于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与行业标准的数字出版企业,当地政府可从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中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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