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全面成本管理法
我国的电视媒体正处于转型时期,电视媒体正在寻找新的能力去面对竞争和挑战。提高电视节目质量是电视媒体应对各种挑战的核心手段和最终目标。现在,一些大中型电视媒体正在逐步引入和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尤其是在电视节目的生产过程中。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产品质量”是以“能够恰如其分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为标准进行度量的。换句话说,“产品质量”是指使产品为适合社会和人们需要所应该具备的各种特性。这些特性不但包括产品的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等品质,还应该包括产品的经济性。所谓产品的经济性是指与产品其他特性相匹配的产品生命周期成本水平。一种产品尽管其品质适应市场需要,但如果它的成本水平超出消费者的意愿和购买力,同样不具有生命力和竞争力。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产品质量”是特定的产品品质和相应的成本水平的统一。电视媒体在引入电视节目质量管理的同时,也有必要引入全面成本管理法。全面成本管理法是现行成本管理与全面质量管理相结合的产物。
现行的成本管理在电视媒体的应用中,存在着诸多缺陷:
(1)成本重心前移。电视节目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其很大一部分成本因素在节目的策划阶段就已经确定,只注重生产过程成本控制和事后成本核算的现行成本管理无法起到控制和降低成本的作用。
(2)现行成本管理重“量”轻“质”。在现行成本管理中,通过增加产量可以降低成本。但电视节目除了有数量指标,还有质量指标;除了考虑经济效益,还要考虑社会效益。电视媒体生产电视节目,除了考虑电视节目的数量之外,往往更多考虑的是电视节目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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