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三板的建立
从2003年年底北京市政府与科技部联合向国务院上报《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试点的请示》算起,新三板紧锣密鼓地策划筹备了两年多,到2006年1月16日才得以正式推出。
新三板的学名非常冗长,叫“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以下简称“中关村股份转让试点”)。之所以称之新三板,首先是因为中关村股份转让试点从推出开始就利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现有技术系统和市场网络,为投资者转让园区公司股份提供报价服务,从而与老三板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又因为其不隶属于主板和中小板市场,而且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不同于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STAO、NET系统挂牌公司,因而称为“新三板”。
2006年1月23日,两家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世纪瑞尔(300150)和中科软(430002)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标志着新三板市场的正式形成。
由于科技园区、企业性质、融资功能以及投资者身份的限制,再加上市场对新三板的认识不足,新三板成立之后,未能得到市场的热烈追捧,主要表现为挂牌企业数量相对较少、融资交易不够活跃。
为提升新三板服务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功能,响应国家关于加快发展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号召,2012年8月3日,中国证监会宣布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2012年9月7日,中国证监会与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湖北省四地政府分别签署了新三板扩大试点合作备忘录。至此,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等四个高新技术园区的企业均可以在新三板挂牌转让。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