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家文化产业体制深化
变革阶段:2006—2010年
为了推进文化产业的市场化进程,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6年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一个奠基性和纲领性文件,表明了我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坚定决心,确立了基本原则和改革方向。
《意见》指出,文化体制改革的原则要求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确保国家文化安全;坚持勇于实践、大胆创新,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是: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要形成完善的文化创新体系,形成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
《意见》要求规范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要合理配置文化资源,盘活存量,优化增量,解决国有文化资产结构失衡、效益不高、闲置浪费问题;要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意见》要求加强和改进文化领域宏观管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文化体制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在《意见》出台之后,各地陆续出台了相关地方文件推进实施.2007年,商务部会同中宣部、外交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简称《指导目录》),根据《指导目录》评选并发布了《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简称《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简称《项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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