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与传播学研究蓝皮书(2014)》:
林凌在《网络传播未成年人涉案事件的几个法律问题》中指出:“网络时代,未成年人涉案事件已经成为网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作者认为:“未成年人有普通未成年人和未成年公众人物之分,既不能用未成年人隐私权保护对抗舆论监督未成年公众人物,也不能借舆论监督之名肆意侵害普通未成年人隐私权;网络侵害未成年人隐私权还来自于法定监护人的传播权,而法定监护人的传播权受制于法定监护权,必须进行适当限制,让其慎重而又节制地传播未成年人的隐私内容;代理律师的传播权受到法律和职业伦理的双重规范,避免律师通过博客、微博等传播平台操纵舆论,影响和干扰案件审理工作。”
姚广宜在《网络环境下网民司法关注与媒体监督报道》中指出:“从微观角度看,网络环境下的网民司法关注更侧重于案件的司法程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由道德与法冲突而关注案件的司法程序;由关注案件到关注具体司法程序;由媒体监督致司法部门介人进而关注司法程序。”文章以此为视角,选取相关案例,剖析网络环境下的网民司法关注与媒体监督报道的特点。
魏永征“通过回顾‘新闻侵权’、‘媒介侵权’概念的提出和演变,说明这些概念在中国传播法研究中的地位,论证了它们何以不能成为法律概念但可以作为学术概念的理由,并对当前进一步开展媒介侵权的研究发表了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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