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会计学会重点研究课题获奖文集(2013-2014)》:
(三)可减记或可转股的或有资本债成为国际大型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主要方向
巴塞尔协议Ⅲ和各国资本监管新规定对于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工具的新要求主要体现在必须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国际大型银行积极应对监管变化,在传统资本工具上进行合同条款的修改和创新,发行能减记或转股的债务工具,尤其是具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征的或有混合资本债,成为当前国际大型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主要方式。
1.新型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国际大银行发行的新型一级资本工具主要有无累积永续混合资本债和优先股,可分为可减记的一级债券资本工具、可转股的一级债券资本工具、无累积可转化优先股。其主要特点是:永续、票息较高,被减记或被转股的触发条件明确,多数把核心一级资本或普通股核心资本小于5.125%,或小于7%,或合同规定的企业生存能力作为触发点。对于企业生存能力的定义或描述,核心内容普遍是:监管当局认为该银行如不进行此资本工具的减记或转股,该银行将破产、资不抵债,或将被公共部门注资。总体来看,当前的一级资本工具创新大同小异,只是在发行目的、票息、期限、赎回、减记或转换的触发条件等条款上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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