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鼓励和规范信息资源产业的发展,针对信息资源产业中的多个行业和领域,有关部门制定并出台了多项政策,其中既有国家层面上的战略性、引导性政策,又有地方政府层面的技术性、指导性政策。例如,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要“鼓励教育、文化、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的数字内容产业发展,丰富中文数字内容资源,发展动漫产业”的思路,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将培育信息资源产业作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内容。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又提出推动文化产业使其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其中强调的行业有相当一部分属于信息资源产业,可见信息资源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将越来越受到重视。同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文化部、工信部等中央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也有针对性地发布一系列鼓励支持新型信息资源产业、调整发展传统信息资源产业的政策措施,例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2010年先后颁布了《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北京市颁布了《北京市关于支持影视动画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2009年)。深圳市颁布了《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2009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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