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私人财富管理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4148053
  • 作      者:
    常世旺,李齐编著
  • 出 版 社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收藏
作者简介
  常世旺,经济学博士、法学博士后
  现任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私人财富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兼任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理事,劳动部理财规划师特聘讲师
  主要从事税务、财务方面的教学、科研和实务工作
  主持参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开发银行等横向委托项目20多项
  曾受邀为机关事业单位、银行、保险、证券及多家上市公司进行演讲和咨询
  
  李齐,经济学硕士中级经济师
  现任职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主要研究方向为保险产业与金融理论
  主持参与课题多项,在《保险研究》、《中国保险报》等报刊发表论文多篇
  主持完成的《青岛保险业支持蓝色经济区建设研究》,获青岛市金融学会2011年度重点研究课题二等奖
展开
内容介绍
  《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私人财富管理》从高净值人群最为关注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变动风险、金融市场波动风险、企业经营风险以及家庭婚姻风险等角度入手,深入剖析私人财富管理中的潜在风险及规避之道。
  《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私人财富管理》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展开
精彩书摘
  《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私人财富管理》:
  在营业税改革方面,从2009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开始实施。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是配合增值税转型改革的需要,目的是减轻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程度,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减轻企业负担,推动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与旧条例相比,在内容上主要有九大变化:调减了按照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项目;增加了关于差额征收营业税扣除凭证的规定;明确了交易价格明显偏低的处理规定;调增了免征营业税的项目,增加了“(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项目;调整了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完善了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调整了营业税纳税地点的确定原则;延长了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删除了旧条例所附的税目税率表中“征收范围”等。
  在完善出口退税制度方面,出口退税制度的定位从以往的出口退税零税率制度转变为政府的一种宏观经济调控工具。围绕这一线索,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2006~2008年上半年,以下调出口退税率和取消出口退税为主要内容;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以刺激经济增长为主要着眼点,先后7次上调出口退税率;2010年以后,在国内外经济回升向好的背景下,较大幅度下调乃至取消了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或出口退税政策。
  在企业所得税改革方面,改革的主要措施,一是完成了内资企业所得税与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二是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前积极调整内资企业所得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同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五部所得税法。此后,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发出配套文件。这项改革不仅统一了税法,简化了税制,而且降低了税负,清理了税收优惠,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和公平竞争。调整内资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措施是调整税基,如陆续规定了大量的捐赠扣除项目,涉及教育、医疗、慈善、科技、文化等许多方面;自2006年7月1日起将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自2006年起将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50010规定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2007年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可以按照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措施,一是调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二是调整税基的其他措施。自2006年1月1日起将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额从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2008年3月1日又将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工资、薪金扣除额从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其他调整则包括自2007年8月15日起减按5010的税率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税,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停征收。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等。
  在房地产税收改革方面,这项改革基本上没有实质性进展,关于物业税的种种争论仍如火如荼。
  在资源税改革方面,资源税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分期分批调整部分应税产品的税额标准。如自2005年5月1日起,分别提高山东、安徽、福建、河南、重庆、云南、贵州和宁夏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资源税的税额标准。自2006年1月1日起,分别提高内蒙古、湖南、湖北、广东4个省、自治区煤炭资源税的税额标准;自当年4月1日起,分别提高黑龙江、江苏、江西和陕西4个省煤炭资源税的税额标准;自当年7月1日起,提高甘肃省煤炭资源税的税额标准;自当年9月1日起,分别提高河北、辽宁、吉林和四川4个省煤炭资源税的税额标准;自当年12月1日起,提高广西壮族自治区煤炭资源税的税额标准。此外,自2007年2月1日起,将焦煤资源税的税额标准确定为每吨8元。自2005年7月1日起,将原油资源税的税额标准从每吨8元至24元不等提高到每吨14元至30元不等,将天然气资源税的税额标准从每千立方米2元至13元不等提高到每千立方米7元至15元不等。
  ……
展开
目录
第1章 聚财亦聚险:解读中国私人财富报告
1.1 中国私人财富概览
1.2 历史上的8次“暴富”机会
1.3 私人财富面临的风险

第2章 税收:更多地指向私人财富
2.1 透视税收“乱象”
2.2 中国税制“全景图”
2.3 税制改革的逻辑

第3章 法律:更强调资产的专有性
3.1 新婚姻法:还原婚姻的本质
3.2 财产的分配与传承
3.3 民营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

第4章 房市:不均衡的结构性调整
4.1 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四个阶段
4.2 房地产存在泡沫吗?
4.3 房价失控的N个理由
4.4 隐性收入与房价

第5章 私人财富管理的“铁三角”
5.1 重读“理财金字塔”
5.2 投资理财工具
5.3 私人财富管理的“铁三角”
后记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