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这是我国改革开放35年来,普惠金融首次出现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之中。这是对普惠金融理念、行动上的一次质的飞跃。普惠金融是草根经济的核心。普惠金融的发展对减缓贫困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反贫困事业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边疆的稳定、民族团结和社会的和谐。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国西部地区农村贫困化仍然严重,农民工贫困和城市贫困十分严峻,贫困群体政治经济社会生活被边缘化,贫困阶层意识逐步形成等问题已经对社会稳定构成潜在的威胁。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是支持服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根据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和变化,不断增加农村金融供给,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屡经改革,但是仍不能满足农业和农村发展对金融的需要。小额信贷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必然选择。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加快建立普惠型的农村金融体系,能有效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尤其要为目前金融体系并没有覆盖的社会人群提供有效的服务。小额贷款公司的迅猛发展,多层次、广覆盖的小额信贷体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民间资本发展的同时也改善了这一格局。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设立和发展是农村金融改革的结果。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增加了供给,“三农”融资难融资责问题有所缓解。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和发展,开始影响和改变传统金融服务业发展方向,也为普惠型金融服务提供了新的模式。
国际普惠金融的实践对我国构建普惠金融体系有启迪作用。格莱珉银行等机构的信贷产品、经营方式和上市实践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国际普惠金融实践证明,农村是普惠金融推行的重要领域,微型金融更适合在欠发达地区发展,利率市场化更有利于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差异化经营是普惠金融的经营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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