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美国消费信用市场是比较明显的寡头垄断市场结构
市场经济崇尚自由竞争,但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竞争必然走向其反面——垄断。而在现实中,无论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还是以市场经济为发展方向的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历史上,还是当前甚至在未来,完全的市场经济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在各种势力的干扰下,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只存在于经济学理论和教科书中,仅作为一种比较的标准、一种理想状态而存在。这也就决定了美国的消费信用市场虽然是在崇尚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但并不是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其发展的结果是一种典型的寡头垄断市场结构。
对美国消费信用市场可以从不同角度去认识,如从授信机构、信用信息收集和分析机构、接受信用的受信者、追账机构等出发都可以对美国消费信用市场进行分析,并能得出不同的结论,但是最能反映消费信用市场性质的是信用服务机构,尤其是以收集消费者的信用信息并对消费者信用进行判断的机构为典型。因为作为授信机构的金融机构很早就已经存在,它不仅为消费者服务,存在于消费信用市场,更重要的是为企业服务,在其他市场中的地位也更为重要。而追账机构是消费信用市场的一小部分市场主体,追账业务是消费信用市场中的一小部分业务,由其代表消费信用市场的说服力也不足。只有消费信用信息收集和分析机构才是消费信用市场独有的机构,这些机构的状况最能反映消费信用市场的状况,判断消费信用市场的状况在相当程度上可以由这些机构的市场状况来代表。
在美国消费信用市场中,从事信用信息收集和分析的机构主要是益百利公司、全联公司和艾发公司,其中益百利公司的个人征信数据库中的个人信用档案超过2亿份,全联公司数据库中拥有2.2亿个消费者姓名和档案资料,覆盖北美的美国、加拿大、维尔京群岛、波多黎各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艾发公司的资料数据库也颇为庞大,拥有超过1.9亿美国人和1500万加拿大人的消费者个人资料。这三家信用服务机构的数据库足可以覆盖全美国消费者的信用信息,并能够据此为消费者提供信用服务,其他的信用服务机构很难对它们构成实质性的威胁。虽然这三家信用服务机构是在长期的市场竞争中逐渐发展壮大的,但其壮大后基本上拥有了对市场的支配力量,其他企业在进入相关市场时不得不面临着较高的市场门槛,这种较高的市场门槛足以将许多企业挡在该行业之外。
虽然美国消费信用市场中也存在大量的小型信用服务机构,但这些小型的信用服务机构是完全依附性的,必须依附于三大信用机构才能生存下去,它们只能起到拾遗补阙的作用。因为从这些小型信用服务机构的业务内容看,一是直接或间接从三大信用服务机构中派生出的业务,是三大信用服务机构的外包性业务,如委托其对某些客户进行信用信息的调查等;二是在一些特殊的细分市场中三大信用服务机构不屑于从事的业务,这些业务的市场容量有限,发展潜力有限,三大信用服务机构从自身成本一效益角度考虑,没有必要投入过多的精力去发展这些业务。因此,从信用服务的主体看,美国消费者信用市场基本上是由益百利公司、全联公司和艾发公司三大信用服务机构决定的。如果在一个行业中存在三家具有垄断地位的市场主体,该行业的市场无疑就是典型的寡头垄断市场。
人们对寡头垄断市场结构的态度是矛盾的。从理论上讲,对于消费者而言寡头市场结构的竞争程度不如完全竞争市场结构那么充分,消费者享受的商品和服务的种类也不如完全竞争市场结构那么多,消费者的选择多样性受到了一定影响。因为在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中,生产者的数量是无限的,而且由于竞争程度的不一样,在寡头市场结构中产品的价格也会较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寡头市场结构在理论上受到的批评仅次于完全垄断市场结构。但是,在现实中,人们实际上对寡头市场结构是宠爱有加的。在对一个行业的判断中,行业的集中度是行业是否成熟的标准之一。如果一个行业内部企业数量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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