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行贷款/英国赠款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改革探索与实践: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创新案例集》:
第四,新农合报销后及时给予医疗救助的补偿,提高救助对象的保障水平,即“医后救助”。如山西榆社,对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农村低保、五保和住院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超过6千元的边缘人群),在全县各医疗机构治疗出院后,得到新农合补偿的同时即可获得医疗救助的补助。黑龙江甘南县规定,在新农合报销后,对救助对象自付部分按比例给予救助,并逐步提高救助比例。
第五,对新农合封顶线以上非救助对象困难群众开展临时救助,防止这部分人群(潜在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即二次补偿。以黑龙江甘南县为例,对真正得了大病且费用较高的患者,如果既没有列入重大疾病范围内,也不是救助对象,其自费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照50%给予二次补偿,有效解决了大病医疗费用高、报销比例低的问题,对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六,开展“一站式”实时结算服务,实现居民医保报销金额、民政救助金额、救助对象自付金额三个部分同步结算,同时兑现,保证困难群众及时就医,医疗费用实现即用即补。例如,黑龙江富锦市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现了医疗费结算由报销时限长向“零时限”的转变,减轻了个人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山西榆社县将原来分属卫生部门与民政部门的工作合并,制定出台了“新农合报销+民政救助”的一站式服务补偿模式,使困难群众在享受新农合补偿的同时就可以获得民政救助,办理报销手续无需来回奔波,降低贫困农民的报销成本,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和农村医疗救助服务水平,大大方便参合农民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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