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雯雯认为造成金融排斥的成因有以下几点:弱势群体无力承担金融机构收取的相关费用,部分地区金融资源供给不足,部分金融机构歧视低端客户,低收入者的自我排斥,技术进步给特殊群体带来的困扰,相关制度产生现实性负效应。李涛、王志芳等认为通过家庭资产的增加和社会互动程度的提高都可以降低居民受到金融排斥的可能性,而居民在储蓄方面没有被排斥也可以降低他们在基金、保险、贷款等方面受到排斥的可能性。不同金融服务的排斥状况也有着其他不同的影响因素。胡振认为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排斥问题是供给导向型的,主要原因有: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程序给农户获得金融资源设置障碍,金融机构在农户申请贷款时附加额外条件,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取向把农户金融需求排除在金融产品营销目标之外,农村金融机构设置的贷款利率过高。
关于缓解金融排斥的措施。隋艳颖、马晓河等人以对农民工创业意愿调查结果为依据,研究了金融排斥对农民工创业意愿的影响,发现户籍与农民工创业风险是农民工受到地理排斥、评估排斥、条件排斥、价格排斥、营销排斥和自我排斥的主要原因,并提出改革农村土地金融制度、提高为农民工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的风险补偿力度、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等建议来克服金融排斥现象。蒋润祥、谢欣的研究表明我国农村存在着以下几种排斥:地理排斥、信贷资源配置的排斥、抵押担保要求排斥,提出破解农村金融排斥可能的制度安排,政府支持下创造软环境;重视“农村特色”,发挥主力军作用;创新农村金融机构的灵活性运行。胡振、范静等人认为要解决中国农村金融排斥程度、缩小地区差异,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构建多样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农村经济的综合性发展。王修华提出,破解农村金融排斥可以从以下思路着手:建立普惠性的金融体系,加强政府规制,发展融合性的金融机构并践行社会责任,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加强农民金融教育。王志军根据英国缓解金融排斥的做法提出了缓解中国农村金融排斥的建议:首先,政府有责任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金融机构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要承担社会责任;其次,我国在存在大量城乡低收人人口、贫困人口的情况下,银行向小额存款收取管理费仅支付象征性利息这类行为,有关政府部门应该提出限制性措施;再次,政府应对国有商业银行大规模撤出欠发达地区的这类具有简洁排斥效应的行为进行调控和引导,当前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提升农村信用社服务水平,加快改革创新;因地制宜调整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推动、协调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农村信用社提供划汇支付网络便利和技术支持;规范民间金融,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陆建平认为,由于城乡金融系统的运行特征与模式不同,所以解决城乡金融排斥的切人点也不一样,应该从城乡统筹的角度出发,充分利用城市金融的扩散能力,减少城乡金融的二元化,政府应该主要干预那些消极的金融排斥,培育大型农业企业,从而推动金融包容的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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