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住房问题初论》:
政府除了立法保障农民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外,基本不介入农民住房的建设、使用、管理过程,一般情况下也不提供补贴。这就使部分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农户居住安全无法保证,各地的部分五保户、低保户等就因各种困难,长期居住危险住房,无力自主改造。
对于一般农户来说,农村住房建设从购买宅基地开始,需要经过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积累。在住房建设过程中,农民需要消耗的不仅是可以计算的物质成本数量,还需要监督建造过程甚至亲自上阵,付出物质成本同时也有无法计量的精神负担。很多农户即使有经济能力建新房,但是其他能力有限,也无法建造外观、质量等各方面更为优质的新住房。
综合考虑农民建房的物质成本和精神成本,可以看出农民建房成本是决定其满意度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因此,维持农民收入与建房成本的稳定性具有更为重要的战略意义。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了在非宅基地的土地上建房以节省成本的特例。据调查了解,在甘肃等西北偏远地区,由于农民原有住房地处偏僻,生产、生活都极不方便,而荒滩面积较大,可以建起宽敞的住宅和畜圈。随着税费改革政策的落实,耕地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一些村庄采取了荒滩上建房、宅基地复耕的做法。由于农户的房屋是直接在荒滩上打地基,而非村庄集体分配的宅基地,因此对于房屋的拆迁也无需支付补偿金,节省了各方的成本。为此,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免费规划居民点、免除宅基地使用费、每户补助部分水泥、砖头等优惠政策,还协调水利部门修建防洪坝,确保了迁建农户的生产生活安全,而且使家庭收入逐年翻番。如果能够确保自愿,保障农户的宅基地等利益,又减少了耕地占用,减少了农民的建房成本,增加了建房收益,这应该是一条不错的化解建房成本的经验。
3.新型村与贫困村的矛盾
贫困村住房质量差,新型农村房屋却空置,这是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的一个比较典型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快速的发展,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住房条件也得到改善。但是,很多农村地区居住的房子不论在样式上还是格调上都还处于改革开放前的水准。一个调研员发现,在他们那个比较贫穷的农业县的一些农村中,很多村民居住的用泥土浇筑的墙,屋顶还是古老样式的青砖青瓦,很少有农村住上现代化的楼房,虽然在调研的两个村子里也建有独家楼房,但是很少有人居住,所以只建了不到40栋。新型农村的独家院需要农户出15万元才能人住,很多的农户没有那么多的资金去购买这样的新型农户房。村子里还建设有一些单元房,但是作为农户,他们没有居住单元房的习惯,每日的上下楼,邻里之间不能像往日那样吃完饭站在门前就能够无拘无束地交流,家里的农具和农业机械也不能得到很好的安置,这些农户基本都没有意愿去人住那些单元楼房。
在调研的某些村庄中能看到,很多的农户居住的房子都是有年代有历史的,很多农户都只是在结婚分家的时候才愿意花钱去盖新的房子,很少去翻建旧房子。在调研中了解到,很多农户的想法就是自己将就着住就行,为子孙后代省下了钱买新的房子。因为农村的收入水平实在有限,盖一套新的房子一般需要花费全家人10年左右的积蓄,一般的农户根本没有多余的钱去买新房子。农户也不愿意离开自己祖祖辈辈居住的地方,不愿背井离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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