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在政治精英中,作为一个新兴的阶层,职业政治家占据了很大的比重,综合参众两院情况,职业政治家占上述三类政治精英总数的29.8%。他们是从政府官吏系统中分离出来的一个阶层,专职从事政治活动。这个阶层的来源比较广泛,有的是旧式上层绅士不满清政府统治投身政治运动的,有的是未能挤入上层绅士的乡绅,有的是接受了新式教育的新型知识分子,还有一些城市平民①。这个阶层的出现是与政党政治在中国的萌生相一致的,‘说明中国具有了某种现代政治的特征。然而,当这一阶层缺乏实际的利益代言时,他们之间很容易导向纯粹的权力之争。大多从事政治活动的人都是有着建功立业的想法的,其中虽不乏为公共利益考量者,但是一旦涉及具体利害问题,却难免走向政治投机。
第五,旧式上层绅士在民国议会中占据了很大的比重,说明了民国政府与清政府的某些继承性。辛亥革命主要是一场政治革命,改变了中国的国体,而非一场社会革命,中国的社会结构未有触动,政府保持了稳定性,从这个角度也可以说辛亥革命并非激进的。观察议员经历可以发现,许多议员本身就是清末资政院或地方咨议局的议员。
第六,虽然辛亥革命并未激进地改变中国的社会结构,但是随着君权政治的解体,民间的力量得以自发生长,在民国首届国会的议员中,来自工商、社会领域的人数和议员比例都比清末资政院有所增加。然而这部分人依然占据着极少数,无法成为议会中有效的政治力量。
实际上,民族资产阶级基本上被排除在政治之外。根据1912年公布的《众议院议员选举法》,其中第四条对选民资格做了如下规定:(1)年纳直接税2元以上者;(2)有值500元以上不动产者;(3)有小学以上毕业学历者。“根据这个标准,很多纯粹的商人和新兴资本家是没有选举权的。直接税是指传统的地丁漕粮,厘金不在其列。商人和资本家当然很容易有500元以上的资产,但只有房产还不行,土地等才算不动产。很多资本家用的厂房和土地是租来的,而且他们往往没有学历。根据选举法,一个富有的农民可以有选举权,而很多新实业家却没有资格。”①
第七,一个比较特殊的现象是,来自教育界的人占据了很大的比重。教育界也应该属于公共领域,但是这里单列出来表明了中国特色。②来自教育界的人有的是有传统功名者,有的是留学归来者,他们能够当选主要由于:在当时文盲占多数的时代,教育界人士相比普通民众更具有参政能力;而从事教育也被认为与公益相关,易于获得人气。教育界人士也可以归入知识精英的范畴,实际上,大部分议员都可以归入知识精英,他们是中国传统士大夫的脱胎换骨。对于知识精英的重视,体现了民国初年的国会对于理性的强调,但是却缺乏意志的代表。前文已经论述了,以士大夫为主体的知识精英很难从根本上制约君主权力。士大夫制约君权的主要武器是一套以礼治为核心的道德意识形态,随着君主的取消,这套道德意识形态的作用也随之消退。因而,在民国之时,在缺乏意志的代表的情况下,这些知识精英同样难以成为制约统治权力的有效力量。
(二)议会辩论中的冲突
由于议会中的多数为国民党,而大总统为袁世凯,分属于不同派系,与晚清资政院不同,实质上的分权已经出现,但是却没有带来宪政安排。在议员结构缺乏等级分层的情况下,议会辩论主要呈现出党派争执的特征,由干党派之间阶层与政见的趋同性,③党派之争又主要表现为人事利益之争。当时的人事利益之争主要发生在袁世凯一方与由同盟会改组的国民党之间。
袁世凯作为总统代表行政权,以国民党为多数的国会代表立法权,袁世凯与国民党的冲突集中体现在了国会辩论中。据统计,在众议院重要议决案中,为大总统提出的十个议案中,可决者6项,否决者4项,而本院和参议院提出的议案则全部可决。④可见,众议院讨论中的冲突集中于大总统与议会之间。参议院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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