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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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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营改增”财政经济效应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7801295
  • 作      者:
    胡怡建,田志伟著
  • 出 版 社 :
    中国税务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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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 聚焦“营改增”税制改革
  ■ 运用一般均衡的分析方法
  ■ 总结对财政经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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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胡怡建,1952年生,浙江金华人,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全国税务专业硕士指导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名师。主要从事税收理论、政策、制度研究。著有《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营改增”研究》《税收学》《税收经济学》《转轨经济中的税收变革》《税收逃逸的形成与治理》《上海财政运行实证研究》。近年来主要从事政策决策咨询研究。2012年成立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战略研究所胡怡建工作室。
  
  田志伟,1987年生,山东潍坊人,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助理。研究方向为税收理论与政策。自2012年以来,在《财经研究》《税务研究》等期刊发表近十篇学术论文,参与编写《2013年财政发展报告》《2013年中国经济运行风险研究报告》,并作为主要参与人承担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等重点决策咨询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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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税收理论与政策智库论丛”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建设的十大高校智库之一,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丛书”的一个子系列,是由研究院专职和兼职研究人员,围绕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体制改革所涉及的重大税收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长期跟踪研究、积累完成的政策研究报告或专著。
  《税收理论与政策智库论丛:“营改增”财政经济效应研究》围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一重大税制改革,在理论和实践结合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入、系统、广泛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全面总结了“营改增”试点对财政经济的影响和产生的效果;分析和回答了为什么要实行“营改增”,“营改增”为什么由上海先行先试,“营改增”进行了哪些重大制度改革,如何控制“营改增”风险,如何深入推进“营改增”,以及如何进行配套改革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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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4.1.2 产业链减税影响
  服务业实行“营改增”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应包括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试点服务企业避免重复征税,即试点企业由全额征税改为按增值额征税,从而避免了试点企业重复征税,减轻了试点企业税收负担;另一个层面是试点服务企业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使下游增值税纳税人由取得营业税发票不能抵扣改为取得增值税发票可抵扣,从而避免了产业重复征税,减轻了产业税收负担。因此,分析“营改增”减税效果不但要从企业看,更重要的是从产业看。2012年,根据12个试点地区纳税申报情况看,试点全年减税426.3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减税189.1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试点企业提供服务增加抵扣减税237.2亿元。产业链减税要远大于企业减税。“营改增”对于试点企业的下游企业的影响,主要是当下游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取得上游试点企业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允许抵扣,从而减少下游企业缴纳增值税。我们通过对调研企业的产业税负变化进行分析,归纳出以下结论:
  (1)无论试点服务企业“营改增”后增值税负相对营业税负是增加还是减少,如果下游工商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都将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试点服务企业开给下游工商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票都可作为下游工商企业进项税额抵扣,从而减轻了下游工商企业税负。
  (2)-般情况下,下游工商企业税负变动幅度要远大于上游服务企业税负变动,主要原因是上游服务企业税负变动是按改革后的增值税和改革前的营业税差额计算,而下游工商企业税负变动是按试点服务企业开给下游工商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票全额计算。如上游试点服务企业税率从5%提高至5.66%,提高0.66%,但下游企业抵扣从零提高到5.66%,上下游企业合计净减税5%。所以,“营改增”对下游工商企业正面激励影响大于上游服务企业,反映了服务业“营改增”改在服务业,利在工商业,增值税抵扣传导机制在“营改增”中起着主要作用。
  (3)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使上下游企业税负变动差异特别大。一般情况下,即征即退下游企业减税幅度大于非即征即退下游企业。如实行即征即退租赁企业,“营改增”前适用5%税率,即征即退后适用税率17%,但实际负担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最终上游试点服务业税负为3%,但下游企业仍按17%抵扣,下游抵扣是上游纳税的5.67倍。可能上游企业税负并没有因营业税改增值税而增加,但下游企业税负由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大幅度下降。所以,“营改增”对即征即退下游工商企业正面激励影响大于非即征即退企业。
  (4)试点企业开票额与收入额差异与上下游企业合计税负变动差异呈负相关,也就是试点企业开票额越大,收入额越小,而上下游企业合计减税幅度越大。如从事广告投放企业,按广告投放费和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按相当于广告投放费大致3%费率作广告公司收入计算纳税,从而“营改增”后开给广告投放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抵扣增值税额特别大,但广告投放企业“营改增”税负增加相对有限,下游抵扣减税与上游试点改革增税反差特别明显。
  (5)下游服务业服务对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非增值税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对企业税负影响较大。试点服务业的下游企业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下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服务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允许抵扣,从而税负减轻,而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能抵扣,税负不减还有可能增加。如从事市政设计企业,不但自身税负略有增加,而且下游无法抵扣,使实质性税负增加。由于“营改增”主要激励对象是服务业下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而“营改增”会影响上下游之间的企业选择,下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会更多倾向于选择“营改增”企业,而上游“营改增”企业会更多倾向选择下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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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1章 改革背景
1.1 营业税不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
1.1.1 营业税建立在传统服务业基础上
1.1.2 营业税不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
1.2 营业税存在严重制度性缺陷
1.2.1 营业税的制度性缺陷
1.2.2 营业税不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
1.3 工商业增值税改革重要启示
1.3.1 我国工商业增值税改革
1.3.2 工商业增值税改革重要启示
1.4 世界服务税制改革共同趋势
1.4.1 运用增值税消除服务业重复征税
1.4.2 产品和服务全面推行增值税
1.4.3 增值税改革产生日益重要影响
1.4.4 增值税改革探索艰难曲折
1.5 推进服务业增值税改革意义
1.5.1 有助于消除制度性税收障碍
1.5.2 有利于我国服务经济崛起

第2章 上海试点
2.1 上海提出“营改增”试点
2.1.1 上海提出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发展战略
2.1.2 上海服务经济转型发展需要税收制度保障
2.2 “营改增”由上海先行先试
2.2.1 从增值税改革历史看
2.2.2 从增值税改革现实看
2.2.3 从增值税改革管理看
2.3 上海“营改增”选择“1+6”行业
2.3.1 以交通运输业引领“营改增”
2.3.2 生产性服务业先行试点
2.4 上海“营改增”试点成功关键
2.4.1 选择方向突破
2.4.2 改革路径突破
2.4.3 政策制度突破
2.4.4 分税体制突破
2.4.5 动力机制突破

第3章 制度变革
3.1 确立改革原则
3.1.1 促进经济发展
3.1.2 合理税收制度
3.1.3 优化税负结构
3.1.4 形成改革合力
3.1.5 管理操作可行
3.1.6 分步推进实施
3.2 扩大征税范围
3.2.1 交通运输服务
3.2.2 邮政服务
3.2.3 研发和技术服务
3.2.4 信息技术服务
3.2.5 文化创意服务
3.2.6 物流辅助服务
3.2.7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3.2.8 鉴证咨询服务
3.2.9 广播影视服务
3.3 合理课税基础
3.3.1 正常征税和简易办法征税
3.3.2 简易办法征税适用对象
3.3.3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
3.4 调整税率结构
3.4.1 一般纳税人税率结构
3.4.2 特殊纳税人税率结构
3.5 实施过渡免税
3.5.1 增值税免税项目
……
第4章 税负影响
第5章 财政效应
第6章 经济效应
第7章 社会效应
第8章 行业效应
第9章 地区效应-上海试点效应
第10章 风险控制
第11章 国际经验
第12章 深化改革
第13章 配套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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