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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国际税收行政合作的新发展及其法律问题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6142844
  • 作      者:
    崔晓静著
  • 出 版 社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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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崔晓静,女,1975年5月生,湖北襄阳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先后在法国巴黎一大做访问学者和法国巴黎十一大做博士后研究,独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项目,并为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提供专家咨询意见。曾在《法学研究》、《法商研究》、《现代法学》、《法学评论》、《法学》、《法学杂志》、《光明日报(理论版)》、《税务研究》、《国际税收》等权威、核心刊物上发表中英文论文20多篇。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税法基础理论、国际税法前沿问题、欧盟税收协调法律制度、国际税收行政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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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国际税收行政合作是国际税法研究领域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沿问题,也是国际税法学界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各国税收政策的相互影响和相互联系不断加强,国际税收领域的新问题与新挑战层出不穷,因此各国需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国际税收行政合作,才能妥善地应对税收冲突,合理地协调各国的税收利益。
  尤其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各国政府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仅仅依靠单一国家或地区的力量已不足以有效解决目前国际税收领域不断涌现的新问题。国际税收行政合作成为应对金融危机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引起了各国政府和首脑在政治上的高度关注。
  《国际税收行政合作的新发展及其法律问题研究》作者崔晓静,分析了国际税收行政合作中的负责任税收主权观、新原则、新机制、新平台和新框架等问题,针对中国所面临的挑战,提出了自己的新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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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三、传统税收主权的非合作性
  当各国在经济事务等方面很难获得绝对排他性时,各国已经开始在独立自治和合作之间进行权衡和协调。一国的税收主权通常被认为不是绝对排他性而是具有相互关联性的。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各国通常不会阻止其他的国家向其境外国民或在其领土范围内向他国国民征税,前提是其他国家对所征税的项目或个人能够提出合理关联。为此,各国之间已经较多地签订了有关避免重复征税的协定。这意味着各国对他国税收主权的特别尊重和相互协调。这种特别尊重和相互协调可以被界定为税收主权在最低限度上的合作性,但是,对于经济全球化所提出的合作协调要求,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税收主权表现的是明显的非合作性。在全球化背景下,传统税收主权的绝对性与非合作性已经明显的不利于争议的和平解决,无法调和各国由于税收利益分配而产生的矛盾,不利于各国精诚合作以达到互利共赢的局面。本节将从有害税收竞争、税收信息交换障碍的角度分析传统税收主权观的非合作性,并着重介绍经合组织规制有害税收竞争的行动以及由此引发的主权之争。
  (一)有害税收竞争与税收主权非合作性
  1.国际税收竞争的含义
  税收竞争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各国的交往越来越密切,资本、技术、劳动力可以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资金的融通早已超出国界的限制。税收问题也不再局限于国内,变得日益复杂、日益国际化,一国的税制往往会对其他国家产生影响,即所谓的外部性效应。一些国家为从经济全球化中获益,往往为投资者提供较低的税率或者优惠的税收政策,以吸引国际上的流动资本,这势必会侵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税基。而相关国家为了不失去在全球市场中的份额,不得不调整自己的税收政策,为投资者提供相同或更为优惠的条件。这样,税收竞争就不可避免。税收竞争实质上反映了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①
  然而,对于什么是税收竞争,学界并没有形成权威性的定义。西方财政学界有一种解释:“税收竞争是指各地区通过竞相降低有效税率或实施有关税收优惠等途径,以吸引其他地区财源流人本地区的政府自利行为。”那么,如果我们将这种竞争延伸到国家之间就属于国际税收竞争。”日本学者谷口和繁认为:“税收竞争指的是为了把国际间的流动资本吸引到本国,各国均对这种资本实施减税措施而引发的减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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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国际税收行政合作的新基础:新的负责任的税收主权观
第一节  传统税收主权观的局限性
一、传统主权观
二、传统税收主权的绝对性
三、传统税收主权的非合作性
四、经合组织规制有害税收竞争计划以及由此引发的主权之争
第二节  新税收主权观的形成与内涵
一、新税收主权观形成的背景
二、新税收主权观的法理基础
三、新税收主权观的内涵

第二章  国际税收行政合作新原则:税收信息交换透明度原则
第一节  原则的产生背景
第二节  原则的法律渊源
一、主要法律渊源
二、辅助性法律渊源
第三节  原则的内涵解析
一、信息交换的范围
二、信息交换的义务
三、信息交换义务的例外
四、信息交换义务下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
第四节  原则的适用与影响
一、税收主权与税收环境透明化
二、金融隐私权与税收信息交换
第五节  原则的体现

第三章  国际税收行政合作的新平台:全球税收论坛
第一节  全球税收论坛的设立与改组
一、全球税收论坛的设立
二、全球税收论坛的改组
第二节  全球税收论坛的概况
第三节  全球税收论坛的进展情况
一、第一阶段指令:2009-2012
二、后续步骤
第四节  全球税收论坛工作领域
一、同行评议程序
二、技术协助
三、评议员培训
四、区域研讨会
五、技术支持协调平台
六、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支持
七、首次主管机构会议
八、与相关国际组织合作
第五节  全球税收论坛秘书处
第六节  全球税收论坛的挑战

第四章  国际税收行政合作的新措施:同行评议
第一节  同行评议机制的产生背景
第二节  同行评议的发展
第三节  同行评议的现状
一、概述
二、审议结果
三、结果分析
第四节  同行评议机制的作用机理
第五节  同行评议机制的主要内容
一、实体内容
二、程序内容
第六节  同行评议的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第五章  国际税收行政合作的新框架:《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
第一节  《公约》出台与修订的现实背景
第二节  《公约》修订后的新改变

第六章  国际税收行政合作的自主新实践:不同模式分析
第一节  由单边立法向双边合作模式转变:美国海外账户税收合规制度
一、美国海外账户监管的困境
二、美国海外账户监管的新发展:海外账户税收合规制度的确立
三、美国海外账户税务合规制度提出的挑战
四、《合规法案》的替代模式:政府间协议
五、我国的对策:双边一多边信息合作机制的建立
第二节  选择性的匿名预提模式:《瑞英税收合作协议》
一、《瑞英税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瑞英税收合作协议》与《合规法案》的比较研究
第三节  欧盟区域性合作模式:《利息税指令》
一、《利息税指令》出台的过程
二、《利息税指令》的主要内容
三、对《利息税指令》的评价
四、欧盟《利息税指令》对我国的借鉴
第四节  全球多边合作模式:税收信息交换协定

第七章  国际税收行政合作发展对中国的新考验:挑战及应对
第一节  全球税收论坛对中国的同行评议法律问题研究
一、无记名股票
二、名义股东
三、涉外信托
四、离岸公司
第二节  我国加入《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的具体应对方案
一、国际税收信息交换义务中要解决的问题
二、税收追缴协助问题
三、文书送达问题
第三节  我国谈签《合规法案》政府间协议的应对方案研究
一、政府间协议的实际影响效果分析
二、政府间协议的应对方案分析
第四节  充分利用20国集团框架下的全球税收治理机制
一、20国集团与经合组织在税收决策权上的比较
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税收决策中的话语权问题
三、中国参与税收决策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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