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结果分析
我们结合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的历程,简要分析要素收入初次分配和政府部门初次分配的变动原因。
第一,政府部门初次分配变化原因。图4—2显示,政府部门初次分配份额变化可以1994年为分界线,前期不断下滑,后期稳步上升。政府部门介入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手段主要是征收间接税和费,而以间接税为主体。政府部门初次分配份额之所以能够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出现逆转,其根本原因在于间接税在分税制改革前后的作用差异巨大。分税制改革之前,我国的间接税种主要是增值税和产品税,核定计税依据时采用的是账簿法而非发票法,这使得税收监控能力较弱。并且增值税征税范围比现行增值税要窄很多,导致政府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份额下降。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我国增值税和营业税征税范围覆盖大部分商品和服务,生产型增值税内部、增值税和营业税之间、增值税和消费税之间存在严重的重复征税,①同时,增值税通过发票抵扣方法来征税,这使得政府对间接税的管理明显加强②,导致间接税迅速增长,例如,1995~2008年增值税平均增长率高达16.8%。
第二,劳动要素初次分配变化的原因。图4—2显示,劳动要素初次分配变化在1983年前处于迅速上升阶段,之后缓慢下降,2004年后又处于上升趋势。据我们分析,1983年之前劳动初次分配份额的迅速上升,与当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密切相关:一是“包产到户”的农村改革大大提高农民收入,二是在“减税让利”背景下大幅度提高职工工资。这两者均促使劳动要素收入增加。之后随着城市国有企业承包制实行、利改税改革、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等,资本的活力逐渐激发出来,资本分配份额随之上升。1983年后资本分配份额与劳动分配份额呈逆向变化,这期间可能部分存在“利润挤占工资”的现象,即企业盈利增加,压缩了劳动报酬占企业增加值的比重。企业盈利增加的原因见下文分析。2004年后,劳动者报酬总额上升很快,2004~2008年年均增长率为21.3%,促使劳动分配份额上升。
第三,资本要素初次分配的变化。图4—2显示,资本要素初次分配的变化大体分为四个阶段:1978~1983年,资本初次分配份额迅速下降;1984~1994年,资本初次分配份额迅速上升;1995~2003年,资本初次分配份额比较高,并处于相对稳定状态;2004年后,资本初次分配份额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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