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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西方法学名著导读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55471
  • 作      者:
    池海平,巢容华编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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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池海平(1957-),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法学硕士,法学研究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法理学、立法学、比较法学的教学与研究。1974年后当过知青、工人,1979年入大学学习法学,1983年后一直从事法学教学及研究工作,发表法学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参加多本教材的编写,合作及独著《立法学研究》、《法治误区论》等专著
  
  巢容华(1967-),江西省人,法学硕士,法学研究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教学及研究1987年入大学学习法学,1991年后从事过法律实务及法学教学工作,发表法学论文十余篇,参加多本教材的编写,合作完成《立法学研究》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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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西方法学名著导读》因篇幅的限制,只能对西方古代和近代的法学名著作简要介绍,相对于古代和近代西方法学名著而言也只是很少的一个部分,且由于作者自身的认识,所选取的著作也不一定就是人们所公认的名著,作者只是希望通过我们的介绍,为读者学习西方法学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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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西方法学名著导读》:
  早期空想社会主义的法学思潮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这个时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法学思想还不成熟,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系统。只是在法律的本质、人权、财产所有制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主张。
  早期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的共同特点在于:他们是从统治阶级的内部分化出来的,反映了社会最底层阶级对现实社会进行总改造的预感和要求,以早期无产者的崇高理想主义或空想主义激情,想象和设计出来的社会方案。他们的社会哲学理论和社会改造方案,虽然不可避免地带有中世纪及古代社会的某些痕迹,但从总体上讲,它都是一种全新的东西,是此前思想家们所不及的,因而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一份优秀遗产,他们的政治法律思想对于后代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2.空想社会主义的思想在18世纪的法国发展到了第二个历史时期,当时的法国仍处于封建制度的残酷统治下,是当时欧洲大陆上同俄国一样最强大的封建国家之一。
  法国的封建制度是建立在封建土地所有制基础上的人吃人的制度,在这块5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占人口总数的85%以上的两千万农民只占耕地面积的30%-40%,其余都属于王室和贵族、天主教会和教士以及资产阶级。在农民中尚有100多万没有获得人身自由的农奴,农民的耕地面积严重不足,还要负担着数不清的捐税和封建义务:向教会缴纳杂税、向国王缴纳土地税、人头税、盐税、服修路和兵役等。广大农民阶级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已无法忍受这种残酷的剥削和压迫,迫切需要一种新的革命来代替封建专制统治。然而,法国封建土地所有制又严重约束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城市小工业生产仍占主导地位,各个封建行会对产品的数量、质量以及帮工、学徒人数都作了严格的限制,无理地限制工业的发展。学徒、帮工受行东的剥削,行东又受到政府捐税的压榨,所有城市平民都受到物价高涨的威胁。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的巴黎,是手工业最集中的地方,也是对政治斗争最敏感的中心。巴黎当时有60多万人口。半数是工人和工人家属,新兴的建筑业已建立起坚强的帮工组织,它领导着要求增加工资的罢工斗争,这个组织虽经过多次打击,但是却坚持不散,它们在未来法国革命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当时的法国是欧洲大陆上资本主义工商业最发达的国家,资产阶级力量也最强大。但是资产阶级在发展中深深地感到自己的经济实力同政治、社会地位越来越不相称;他们没有政治权利,只有纳税的义务,在社会上还受到特权等级的歧视,而买爵做官这条路已被贵族完全杜绝,因而对封建特权等级怀着极大的不满,也想夺取政权。因而,当时的农民、城市平民和资产阶级都成了所谓第三等级,他们把仇恨集中在两个特权等级身上,一个是教士,一个是贵族。推翻封建统治,打破封建所有制的桎梏,是法国人民的唯一出路,也是解放生产力,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根本途径。适应这种需要,法国政治思想界产生了不同的思想和政治派别,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也成为当时法国政治思想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时期,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梅业、摩莱里和马布利。他们的思想不仅在法国,而且在社会主义思想发展史上,都有重要的历史地位。恩格斯把他们的理论评价为“直接共产主义的理论”。他们的作品已超出了资产阶级的视野,试图从理论上表达无产阶级的不甚清楚的革命理想。他们也超过了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不去描述并不存在的乌托邦和太阳城,而去制定适应新的社会历史环境的共产主义蓝图,勾画未来社会制度的具体方案。他们思想的特征,是坚持唯理论,把理性制度和非理性制度对立起来,一切依理性要求。他们认为,某种适合自然和理性的制度是存在的,而现在的社会制度是非理性的、是人类理性愚昧和错误的结果,为了达到理想的社会制度,就必须发现真理,使理性之光驱走无知与黑暗,就这点来说,他们与资产阶级的启蒙思想和早期空想社会主义又有着内在的联系和相似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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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自序
导论
第一章 古希腊时期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名著
第一节 古希腊时期法学发展的概况及其特点
第二节 柏拉图和他的《理想国》
第三节 亚里士多德和他的《政治学》

第二章 西塞罗和古罗马五大法学家
第一节 古罗马时期法学发展的概况及其特点
第二节 西塞罗和他的《法律篇》
第三节 古罗马五大法学家对古罗马法的贡献

第三章 西欧中世纪神学法学的代表人物奥古斯丁和阿奎那
第一节 神学法学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主要内容
第二节 奥古斯丁和他的《上帝之城》
第三节 托马斯·阿奎那和他的《神学大全》

第四章 人文主义运动中的但丁、马基雅弗利及布丹的法学著作
第一节 西欧封建社会末期文艺复兴运动兴起的历史背景及其主要内容
第二节 但丁和他的《论世界帝国》
第三节 马基雅弗利和他的《君主论》
第四节 布丹和他的《国家六论》

第五章 早期空想社会主义代表人物的几篇名著
第一节 空想社会主义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其发展
第二节 托马斯·莫尔和他的《乌托邦》
第三节 康帕内拉和他的《太阳城》
第四节 让·梅叶和他的《遗书》
第五节 摩莱里和他的《自然法典》
第六节 马布利和他的《马布利选集》

第六章 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创始人格劳秀斯和斯宾诺莎的法学名著
第一节 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产生及其主要法学观点
第二节 格劳秀斯和他的《战争与和平法》
第三节 斯宾诺莎和他的《神学政治论》

第七章 英国古典自然法学思想家霍布斯和洛克
小引
第一节 霍布斯和他的《利维坦》
第二节 洛克和他的《政府论》

第八章 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杰斐逊、潘恩和汉密尔顿
小引
第一节 杰斐逊和他的《杰斐逊选集》
第二节 潘恩和他的《潘恩选集》
第三节 汉密尔顿和他的《联邦党人文集》

第九章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孟德斯鸠和卢梭
小引
第一节 孟德斯鸠和他的《论法的精神》
第二节 卢梭和他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及《社会契约论》

第十章 三大空想社会主义代表人物的著作
第一节 三大空想社会主义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贡献
第二节 圣西门和他的《圣西门选集》
第三节 傅立叶和他的《傅立叶选集》
第四节 欧文和他的《欧文选集》

第十一章 德国古典哲学思想家的法学著作
小引
第一节 康德和他的《法的形而上学原理》
第二节 费希特和他的《论学者的使命》
第三节 黑格尔和他的《法哲学原理》

第十二章 英国功利主义法学的代表人物边沁和穆勒
第一节 功利主义法学产生的历史背景及主要特点
第二节 边沁和他的《政府片论》
第三节 约翰·穆勒和他的《论自由》

第十三章 实证分析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
奥斯丁和凯尔森的法学著作
第一节 实证分析法学派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主要论点
第二节 奥斯丁和他的《法理学的范围》
第三节 凯尔森和他的《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第十四章 历史法学派的法学著作
第一节 历史法学派产生的历史背景及主要论点
第二节 萨维尼和他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第三节 梅因和他的《古代法》
第四节 穗积陈重和他的《法律进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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