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即项目的直接承办者,是项目发起人为建设、经营某特定基础设施项目而联络有关方面建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公司或合营企业。项目公司是BOT项目的执行主体,在项目中处于中心地位。项目公司直接参与项目投资和管理,直接承担项目债务责任和项目风险,所有关系到BOT项目的筹资、分包、建设、验收、运营及还债和偿付利息的事项都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公司作为业主,直接同设计公司、建设公司、制造商及经营公司打交道。
4.项目的贷款银行或银团
项目的贷款银行或银团是项目的债权人。项目的贷款银行是指项目融资中为项目提供资金的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一些国家的出口信贷机构。它可以是一家或几家商业银行,也可以是由几十家银行组成的银团。目的贷款银行通常是BOT项目的主要出资人,BOT项目贷款的条件取决于项目本身的规模、项目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状况,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项目发起人和所在国政府为项目提供支持和特许权协议的具体内容。
5.建筑承包商
建筑承包商通常也是项目公司的股东之一,以便保证其能成为项目的主承建商。若建筑承包商不是项目公司的股东之一,则由项目公司招标确定承建商。承建商应负责设计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建设项目。
6.运营商
在BOT方式中,有时项目公司自己就是运营商,但有时它可以通过合同委托其他经营商经营。独立的运营商依照约定接管竣工项目,负责对项目经营和维护,并对项目的使用收取费用。运营商也可能是项目公司的股东之一。
7.产品购买商或接受服务者
作为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建成后应有长期的产品购买商。在项目规划阶段,项目承包商或项目公司就应与产品购买商签订长期的产品购买合同,产品购买商必须有长期的赢利历史和良好的信誉保证,并且购买产品的期限至少与项目的贷款期相同,产品的价格也应保证使项目公司足以回收股本,支付贷款本息和股息,并有利润可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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