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是保障农民生存权的底线救济机制,其核心是尊重、确认和保障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权(农民低保权)。基于此,本书将农村低保法律制度的构建视作农村低保权制度化的过程。遵循这一思路,本书运用权利法哲学理论,以农民低保权为原点构建权利体系,通过彰显低保对象的权利、设定政府的救助义务、设置科学规范的法律程序来研究如何实现权利制度化,最终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在总体上,本书以农民低保权为主线回答三组问题:“源出哪里”与“导向何处”,“是什么”与“为什么”,“何以保障”与“以何保障”,最终落脚到农村低保法律制度的构建并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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