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远古的呼唤
在中华5000年的历史中,到处都可以看到“美丽中国”的影子。
“土地乎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著,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这是东晋文人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文中描述了一个环境清幽,自给自足,和平恬静,人人自得其乐的社会。在他的《归园田居》中,也表达了同样的理想:“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暖暖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和谐而宁静,一派自然之乐。
这种“桃花源”式的生活,追求人与人的和谐,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
中国古人崇尚“天人合一”“道法自然”,这些观念一定程度上说,就是“美丽中国”最朴素的表述。十八大报告关于‘‘美丽中国’,的基本概念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实现“永续发展”。可见,“美丽中国”即是对中国古代“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传统观点的沿承与发扬。古代的“美丽”当然比今天要朴素些,但就其本质来说,其底层代码却是一脉相承的。
“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哲学思想,源远流长。最早由庄子提出,后被汉代董仲舒发展为哲学思想体系,成为了中华文化的基石之一。
作为中国古代人与自然关系的高度概括,‘‘天人合一,’的基本精神是人与自然界的和谐一致,肯定了万物有协和性、涵蕴性及依存性,指出宇宙、天地、万物和人类共同生存,万物与人休戚相关,不容分离,生死相依。
古人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同时,又强调了人向自然索取的适度原则。《中庸》讲究“执两用中”,孟子强调“适时、可行”,都认为只有掌握好恰当的尺度,才能达到人类生存的最佳状态。
与“天人合一”同样重要的另一个哲学概念,就是“道法自然”。老子《道德经》言:“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以一种宏观的思维方式看待自然万物,强调入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把自然和人类看作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反对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
以“自然”“无为”为核心的道家思想甚至被西方学者看作是当代生态伦理学的重要思想来源。他们认为,其中蕴涵着深层生态学理念。
中国具有4000余年的农业文明史。这片土地供养着众多的人口而经久不衰,其秘诀在于我们的祖先早就具备了朴素的系统生态观,使生态具有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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