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
制度变迁历程、现状及问题
农民、农村与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强有力的支持,“多予、少取、放活”是中央提出的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方针,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政府把“让公共财政的阳光逐步照耀农村”作为新时期财政支持“三农”的基本指导思想,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出现了重大转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是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所为领域之一,也是关键问题之一。然而,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步、与整个社会发展不相称、与城市的发展现状反差更大,严重制约着我国农业的发展、农民的增收及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本章的基本思路是:首先,梳理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变迁历程,并将这一变迁历程分成五个阶段进行论述分析。其次,描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对现状的把握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是从整体层面思考国家财政支农支出的规模和结构问题;二是从农村公共产品的分项描述中了解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相关情况。由于农村公共产品包含了很多不同项目,不可能一一列举,本书将选取农村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村公路、农田水利设施、农村饮水设施和农村电力设施)、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医疗卫生、农村社会保障和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为例对农村公共产品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最后,基于目前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分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总量不足,这种总量不足无论在纵向层面还是横向层面的比较中都存在;二是结构失衡。
基于以上思路,本章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对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变迁历程进行梳理;第二部分分析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第三部分论述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变迁历程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农村各项社会事业逐渐发展和完善,初步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系,本书把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变迁历程划分为五个阶段,下面分别加以阐述和评价。
第一阶段:农业合作化运动时期(1949~1958年)。
新中国成立后,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为变农民个体所有制的小农经济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中国农村社会进行了一场深刻的社会经济关系变革运动,即“农业合作化运动”。农业合作化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以农业生产互助组为中心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初步兴起阶段,互助组包括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临时互助组一般由几户组成,土地、耕畜、农具和产品归各户私有,各户独立经营,各负盈亏,仅在农忙季节实行简单的换工互助,所以也叫季节互助组。常年互助组则是常年换工互助,劳动互助和提高技术相结合,而且互助组逐步设置了一些公有农具和牲畜,积累了少量的共有财产。②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中心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全面开展阶段,初级社仍然保留了社员生产资料私有制,但实行土地人股,统一经营,产品统一分配,社员除劳动分工得到劳动报酬外,人股的土地和交给初级社使用的耕畜和农具等均得到一定的报酬,因此,也叫土地合作社。③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中心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涨阶段,在高级社里,土地、耕畜、农具已经不归社员私有,变成了合作社的共有财产。耕畜、农具的公有化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折价归合作社集体所有的方式来解决的。在产品分配上,已经取消了按照生产资料多少进行分配的原则,土地、耕畜和农具的报酬不再存在。伴随着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这三种农业合作化的组织形式的演化,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雏形随之显现。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