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治理丛书:县乡财政问题研究》:
适合地方掌握的财政工具,按照同样的原则在省与县市政府之间分配。市县财政的税种包括一般销售税、消费税和财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遗产及赠与税、教育税和契税等流动性较低、信息要求较细、适宜由基层掌握的税种。省级政府适当集中财权和财力,提高中观调控能力,主要负责本省内资源配置的职能、具有宏观性的与收人再分配有关的事权和主要的经济服务性事权。与此相适应,将营业税、社会保障税、环保税等涉及社会结构调整和环境改善方面的税种划为省级税收。
(三)转移支付制度是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要方面
从规范研究的角度出发,转移支付有着无可替代的经济目的和政治目的。其中经济目的是通过转移支付矫正辖区间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溢出效应,以保证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效率。另一个目的是弥补支出责任与收入之间的差额。第三个目的是实现财政的横向均等化。满足这三个目的的两种转移支付方式,附加条件的补贴和无条件补贴,都要求政府确定具体的可评价的标准,包括明确清晰的拨款目的、外部性的程度评估核算、各地方政府收入支出能力的估算以及收入和支出需要的估算。在这些基础上确定的资金分配,应该具有不可协商性、对所有人的透明性、有明确的可问责性、保证地方有效使用拨款的自主权性等特性。
二、规范政府行为的制度安排
第二代财政联邦主义理论将信息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用于对公共经济的研究,改变了传统财政分权理论以公共产品生产效率问题为主流分析路线,转变了对政府动机和行为的基本观点。中央与地方政府从充满慈爱的大公无私的社会福利最大化者转变为为了实现个人利益目标——权力、地位、金钱、特权而追求政府预算最大化的“经济人”。
理论的新扩展展现了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的纵向竞争、政府预算约束软化以及其他监督机制不足而诱发的政府机会主义动机、政府对经济市场的掠夺、追求个人利益和地方利益的个体理性行为所酿成的财政公地悲剧等等。同时,理论的扩展也提供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制度安排。第一,民主政体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稳定增长相一致的政体。虽然独裁也有可能推动经济增长,但奥尔森揭示,因为健康、寿命及其他因素所导致的权力动摇,会使独裁者目光短浅,这就会出现经济增长的极大不稳定。当一个独裁者拥有相当短的时间视野时,就会经常违背承诺,没收他的臣民的财产、废除与臣民所签署的借款契约,此时,便引起经济衰退。一个保护个人权力的民主政体,是最有利于经济的持续增长的政体,因为它能使个体拥有最大限度的发展经济的权力,并且确保这个权力不会轻而易举地被统治者(政府)剥夺。
第二,加强民主制度的实施效果必须重视投票制度的安排。大众投票制度、代议制投票制度对政府的机会主义约束程度是不同的,前者的约束效果最好,后者约束下更容易出现腐败。但是广泛的参与也会降低决策效率,因此在投票制度的安排上需要根据经济文化条件和历史条件进行权衡。但政治市场的选票机制是不可缺少的,这是减少“政治扭曲”、打破政府之间的财政协调而形成的政治家和政党联盟的重要手段。西方的实践已经证明,不同的选举体制在抑制政府官员的寻租方面,至少在统计数据上存在较大差异。在可追溯的投票体制下,投票者用手中的选票对政府官员过去的表现,问责直接淘汰政绩拙劣的官员。这种类似于经济市场上消费者货币选票的淘汰机制,形成了一种压力,或者说是一种可信的威胁,将政府官员置于政治竞争之中,对政府官员可能的寻租行为构成一种有效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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