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代后期漳州月港的开禁
隆庆元年(1567年),在嘉靖倭患基本平定的前提下,经福建巡抚都御史涂泽民的奏请,明朝廷同意在月港部分开放海禁,准许私人申请文引,缴纳饷税出海贸易。此次开禁之所以称为“部分”,是因为对日本的贸易仍属严禁之列,且只准中国商船到海外贸易,而不准海外商船来华贸易。
明朝廷之所以选择在月港开禁,大抵与闽南人以海为生,非市舶无以助衣食的文化习俗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他们看来,倘若禁之过严,断了闽南人出海谋生之路,势必造成动乱,危及他们的统治。漳州名士张燮在《东西洋考》一书中就强调过这一点:“顾海滨一带田尽斥卤,耕者无所望岁,只有视渊若陵,久成习惯,富家征货,固得梱载归来;贫者为傭,亦博升米自给。一旦戒严,不得下水,断其生活,若辈悉健有力,势不肯束手困穷,于是所在连结为乱,溃裂以出。其久潜踪于外者,既触网不敢归,又连结远夷,向导以人,漳之民始岁岁苦兵革矣。”司戴冲霄也指出:“漳泉强梁,狡猾之徒,货赀通番,愈遏愈炽,不可胜防,不可胜杀。为倭向导者,官府系其家属,不敢生还,岁岁人寇,是外寇之来皆由内寇纠引之也。福建之乱何时已乎,福乱不已,浙直之患何时而靖乎。”
为了遏制这些乱源,福建巡抚谭纶提议“宽海禁”。他上疏称:“闽人滨海而居,非往来海中则不得食。自通番禁严,而附近海洋鱼贩一切不通,故民贫而盗愈起,宜稍宽其法。”兵部职方郎中唐顺之也提出:“倭患始于福建,福建者乱之根也。谅哉言乎,如愚见莫若因势而利导之。督抚海道衙门,令漳泉巨室有船只者,官为编号,富者与之保结,许其出洋。”为了维护其封建统治,明朝廷接受朝内外官员的提议,采取让步的做法,在月港宣布开放海禁。只是禁压冬,禁越境,禁盗贩,以达到“有禁然不绝其贸易之路者,要以弭其穷蹙易乱之心”的目的。开禁后的月港,走私活动的确受到抑制,社会秩序也趋于稳定,如明人邓钟所说:“福建阻山负海,商旅病于跋涉,民多贩海为生,禁之太严,奸民势穷必至为盗。自纳饷过洋之例开,豪猾之徒咸趋利而畏法,故海澄之开禁凡以除中国之害也。”
然而,月港并非一个深水良港,无直接的出海口,凡商船出海,需数条小船牵引才能航行,一潮至圭屿,一潮半至厦门。它之所以在明代后期能成为著名的海外贸易港,靠的不是港口自身的优势,而是其特殊的地理位置。
首先,月港由于“僻处海隅,俗如化外”,统治者对其鞭长莫及,故国内外的走私船只多数汇集在这里进行交易,特别是从事走私贸易的闽人,一般都从这里出洋。因此,明朝廷在决定开海禁时,考虑到需要沿袭闽人到海外经商皆由此出洋的习惯,以免再受其扰,可保持“境内永清”。恰如福建巡抚徐学聚所言:“海澄弹丸,而能设关以税者,以商航必发轫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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