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主动公开工作现存问题
评议过程中,发现现有主动公开工作尚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今后改进。
(1)虽然各部门都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但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表现上参差不齐。有的缺失一些年度的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目录;有的虽然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目录,但却无法打开;有的在主动公开目录当中所规定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计划总结、业务工作四个类型上欠缺一些内容,尤其政策法规方面;有些部门存在若干主动公开内容未能在20个工作日的法定时间内公开;一些部门未能提供主动公开内容的产生时间,导致无法评估;政府信息索取号的编制也是部分有,部分没有。这里需要特别说明两项指标。一个是“是否有妥当的政府信怠的内容描述”指标,绝大多数部门都是以和标题一致的方式作为内容描述,偏离了内容描述本义和效用。另一个是“是否有将依申请公开目录中的信息向主动公开信息转换”。没有部门目前能够做到这点。
(2)虽然各部门都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但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表现上参差不齐。一个普遍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更新程度不够。指南中的政府信息的分类,尤其主动公开范围上,虽然各部门都有所描述,但是更多不是结合本部门业务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在界定依申请公开上也存在一些偏差,认为是除主动公开之外的其他政府信息。另外,在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上,几乎没有部门对此有所描述。对于指南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联系方式上,有不少部门并没有提供本部门的具体联系方式,而是将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的联系方式放在指南当中,给申请人申请造成一些不便。即使有些部门提供了本部门的联系方式,但是由于更新程度不够,导致无人接听的情况发生。指南中的电子邮箱有的提供了,有的没有提供;提供的部门有提供的是工作人员个人电子邮箱,非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使用的电子邮箱,影响稳定性。有些部门在监督救济的说明上也是时而有监督,时而有救济。评议过程中发现极少有部门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有的部门虽然提供了链接,但是却无具体内容。即使有些部门提供了流程图,也存在更新不及时间题。另外,指南中对实际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错误未能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列举,防止其他申请人犯类似错误。还有就是指南当中对公开与否因素的列举、申请是否符合条件以及相关条文的理解的表现上都存在较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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