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认证审核概论》:
第四章 我国森林认证简况
近20年来,我国森林认证事业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并逐步建立了国家森林认证体系,实现与国际上森林认证认可计划体系的互认。
第一节发展历程
一、背景
我国是一个森林资源短缺的国家,对林业给予高度重视。一方面生态环境恶化,生态需求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主导需求;另一方面,我国是林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林业肩负着发展农村经济、提供多种多样林产品的重任,森林的可持续经营是我国现代林业发展的最终目标。
我国林业是世界林业的一部分,世界林业的发展少不了我国林业的成就,我国林业的发展也离不开世界林业的背景,随着森林认证在全球迅速的推广,我国作为林业大国,充分认识到开展森林认证、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对林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开展森林认证,是我国林业融人国际环境、顺应国际发展潮流的重要途径,是承担责任、树立良好国际形象、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举措。
二、起源
1995年以来,我国林业部门就已积极参与国际社会对森林可持续经营及其认证的讨论与研究,在国内,林业科研院校对森林认证开始了大量的讨论和研究,1998年杨建洲首次撰文对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进行全面评述,世界自然基金会资助翻译出版了森林管理委员会的《森林认证指南》,2001年中国林科院创办了《森林认证通讯》杂志,这些活动使森林认证的概念得到一定程度的推广。
基于市场需求,我国外向型木材经营企业对森林认证明显较为敏感。1999年,黑龙江省铁力林业局首次向FSC授权认证机构正式申请森林经营和森林产品的认证,同年我国有4家木材经营企业通过了FSC的产销监管链(产销监管链认证)认证;2001年4月,浙江省临安市国营昌化林场和广东省高要市嘉耀林业发展有限公司,首次开展了FSC森林经营认证的预评估,随后它们通过了认证。
森林认证定位于企业行为,应遵循其固有特性——自愿性和市场导向性。但是,森林可持续经营具有地域性,必须结合国情、林情,尤其是森林经营单位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要求来确定,因此,我国对森林认证工作高度重视,一直关注国际上森林认证进展。1995年、1996年、1999年都参与了森林认证问题的国际研讨,1999年在北京召开了“森林可持续经营和认证国际研讨会”。
2000年,在北京召开的标准和指标国际研讨会,大大提高了政府对森林认证的重视,成为我国森林认证发展的一个转折点。通过多年的参与与研讨,我国逐步将森林认证作为政府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潜在机制,酝酿国内森林认证体系的建立。2003年,我国明确提出“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接轨”。
三、发展
森林认证是一项新鲜事物,必须适应国情、林情,不能一蹴而就,特别是不能因迎合国际贸易需要而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导致国家利益损失。因此,与其他国家开展森林认证相类似,政府在森林认证发展中的作用不可低估,我国森林认证工作领导小组于2001年9月召开了第一次会议,明确指出,我国将在吸收各种森林认证体系优点的基础上,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发展我国自己的森林认证体系。其中的原因之一,是基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森林认证必须采取政府主导的方针,具体包括:一是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和推动,二是需要政府制定适宜的市场规则以确保认证的有效。
十多年来,我国森林认证从无到有、从学习到自建,逐步建立起适应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需要的森林认证体系及其管理制度,其主要历程(图4-1)包括:
2001年,国家林业局成立森林认证处,启动体系建设,明确发展方向,标志着开始启动我国的森林认证进程。
2002年,国家林业局加入全国认证认可部级联席会议,森林认证体系正式纳入到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制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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