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蓝皮书·2013~2014云南农村发展报告: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
一是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或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为户口登记基本形式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使户籍制度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适应,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在户籍身份上成为完全的城镇居民,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能够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能就业、可创业。二是要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城镇居民相同的基本住房保障服务,在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等方面享有同城镇居民相同的待遇。三是要建立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财政转移支付要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适应,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镇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予以较多支持,增强城镇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能力。
2.政策聚焦、把握重点,云南农村改革将取得新突破,迎来全面发展黄金期
改革从农村破冰,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发力,再次承载亿万农民的新期待,“三农”发展迎来了又一次重要机遇,为现代农业发展带来了崭新的历史机遇和强劲的发展动力。云南也不会例外,势必会把深化农村改革作为新一轮改革的战略抓手,进一步释放农业生产力和农村发展活力,使占全省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真正从改革中受益,使农业发展从改革中找到新的动力,使城镇化建设从改革中找到不竭的源泉,使全省800多万贫困人口从改革中找到脱贫致富的新出路。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住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大幅度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农村土地活起来、资产活起来、市场主体活起来、富余劳动力活起来。深化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人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各种形式规模经营。改革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坚决拆除城乡二元藩篱,以“做强大城市,做优中小城市,做特乡镇,做美农村”为目标,建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充分发挥城镇化的引领作用,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当前要把握好八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在坚持、完善、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方面,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二是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方面,要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鼓励工商资本发展现代农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三是在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方面,要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四是在加强农村金融保险支持方面,要创新和完善农业农村抵押担保体系,引导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五是在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方面,要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六是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方面,要加快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范围,推进严重污染耕地修复,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七是在积极推进农业对外开放方面,要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强化对国际农产品市场的监测、研判、预警和调控。八是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方面,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绩效管理。近年云南农村改革与发展积累了许多新经验,建立了许多新平台,抓住机遇,大胆改革和试验,必将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取得新的成效与突破,迎来“三农”工作全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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