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经济发展报告(2014)》:
二、外省市闲置农宅利用的经验借鉴
(一)外省市闲置农宅利用的典型做法
1.河北滦平“唐乡”乡村酒店
一是政府引导,协调各方推进。当地乡政府成立了驻村办公室,整合政策项目资金进行初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村两委班子组建旅游发展合作社;协助企业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二是企业运营,建设美丽乡村。苇塘村成立旅游发展合作社,将闲置院落集中租赁给唐人公司;唐人公司按星级标准进行改造,负责对乡村酒店进行经营。
三是各方协力,合理分配利益。政府通过确权登记发证,保障农民土地和房屋权益;企业通过房屋登记表对租用房屋进行产权登记,保障群众产权利益;村民通过租金、餐饮、游乐、种植和采摘等农户经营项目获得收益,实现长久的可持续性收入。
四是村企合作,保障生态文化。挖掘文化传统和民俗资源,打造特色民俗产品;引入政府专项资金,开展特色民俗活动,鼓励群众参与其中,打造独具特色的旅游资源,实现乡村旅游发展和文化、生态保护的双赢。
2.浙江德清“洋家乐”
一是采用市场化经营。德清“洋家乐”由经营者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因此利润率也较高,2013年达到50%左右。房租、工资、客房定价和客源等均由市场决定。
二是政府规范市场秩序并提供公共服务。“洋家乐”发展到一定程度,当地政府通过制定整体规划、集成资金政策、严格项目把关、统筹品牌营销等措施规范市场秩序,并改善公共服务,提升“洋家乐”品牌的核心竞争力。
3.浙江乌镇民宿与民间客栈
一是政府立足长远规划。桐乡市政府在古镇保护方面坚持高起点规划,确立“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编制了《乌镇古镇保护规划》等一系列文件,为历史街区的开发利用探索出一条由示范项目推进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是项目公司推进闲置农宅市场化经营。一期工程成立政府主导的项目公司,实行管理权和经营权“一肩挑”,具有很强的协调性和执行力。二期工程引入社会资本,通过开展乌镇民宿示范项目,实现闲置农宅市场化经营。
三是示范项目带动周边地区闲置农宅利用。乌镇开展古镇保护与开发工程以来,景区内的乌镇民宿示范项目给原住居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收益,带动了景区外围民间客栈的兴起,为游客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服务,反过来又为闲置农宅利用提供了更多的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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