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华,男,1963年6月生,侗族,湖南新晃县人。法学博士后,经济学博士后。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贵州与瑞士发展比较研究中心主任;二级研究员,华南理工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云南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全国首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教育部第四届“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全国“十大教育英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贵州省委、省政府核心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民族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副会长暨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贵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学、民族法学(法律人类学)、犯罪学、马克思主义法学、循环经济。出版《刑事法治问题研究》《依法治省方略研究》等专著10余部,合著《犯罪与社会》等30余部,主编《贵州法治发展报告》(2011~2014)、《贵州人才发展报告》(2013)、《中国民族法治发展报告》(2011)等20余部,发表法学论(译)文300余篇;主持“中国共产党民族法制思想研究”等国家级科研课题4项,“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中国少数民族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循环经济法冶之构建”等省部级科研课题l0余项。。李建军,男,1963年生,云南楚雄人,汉族,二级教授,博士,硕士生、博士生导师。现任贵州省社会学学会会长、安顺学院校长、党委副书记。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贵州省省管专家,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跨世纪人才),贵州省首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贵州省首批“教学名师”。历任贵州大学副校长、兼任贵州大学出版社社长、兼任《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编,兼任贵州省社科联副主席。从事高校社会学、国际政治的教学与研究。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多项;主持省部级研究项目多项。出版个人学术专著7部,共计250万字。在《社会学研究》、《日本问题》、《中国青年研究》、《文化研究》、《思想理论教育导刊》、《青年研究》、《军事历史》、《妇女研究》、《思想战线》各高等学校学报、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分科主编百科全书1部;主编、主审教材多部。三项成果分别获贵州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2000年7月,被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授予“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全国两课优秀教师” 称号;2000年9月被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厅授予“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2003年获贵州省首批“教学名师”称号;2004年入选“黔中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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