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承包制方式百态
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为普遍推行的改革方式后,各地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了多种方式的探索,充分显示了中国国企改革实践的丰富性。
1.招标承包
招标承包实际上是把经营者选聘和承包经营责任结合起来,实行能人治企。1987年,招标承包的方式还只是在少数地区和个别微利、亏损的中小企业试点。到1988年,全国实行承包责任制的企业中,招标选聘经营者的已达30%,。为推动招标选聘经营者的丁作,1988年6月,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积极推进竞争招标选聘企业经营者,并就有关政策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北京、天津、吉林、辽宁、河北、湖北,以及福州、苏州、哈尔滨、洛阳等省市也分别制定了招标竞争承包的有关规定,有的地方还初步建立了承包、发包市场,成立了承发包工作指导小组,使招标承包逐步科学化、规范化。
公开招标选聘经营者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改革。一是开始突破选拔、任用企业领导干部的传统做法,使选拔干部由封闭式变为开放式,拓宽了选人视野,使企业人事制度发生变革,一大批经营管理人才脱颖而出。二是改变政府“一对一谈判”确定企业承包基数的格局。通过招标者的竞争,确定企业承包基数.使承包指标趋于科学合理。三是调整了主管部门同企业的关系,促进了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落实。四是增强了企业经营者的责任感,树立了他们的权威,有利于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2.试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
全员风险抵押承包是指企业经营者和全体职工均缴纳一定数额的承包抵押金,与企业共担承包经营风险,若企业完不成承包合同规定的上缴利润额,要以抵押金补足,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负盈不负亏的问题,增强了承包人的风险约束机制。全员风险抵押把经营者和全体职工的利益搁在一起,而他们的利益又同企业经营成果密切相连,职工和经营者共担风险,以此强化全体职工的经营意识,有利于增加企业的凝聚力。1988年,全国实行承包制的企业中,有25%实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少数地区甚至超过80%。
3.竞争上岗优化劳动组合
承包制的层层推行要求明确岗位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是完成经营承包的前提。“大锅饭”的用工制度在承包责任制中受到了冲击。1985年,北京、沈阳、青岛、株洲4城市先后在部分企业进行优化劳动组合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1988年年初,国家经委在全国承包经营座谈会上提出了“要大力推行优化劳动组合,推进劳动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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