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强制性权力与美国对中亚安全领域的介人
本章主要结合强制性权力对美国介入中亚安全问题的过程进行分析。美国在介人中亚安全问题的过程中,既采用了双边途径,也开展了多边外交。本章将集中讨论美国通过双边方式与中亚国家开展安全合作的情况,至于通过多边外交从安全领域整合中亚国家的尝试,我们将在第四章进行讨论。美国发展与中亚国家之间安全关系的双边途径,主要通过强制性权力来进行。具体体现为:无论是促使哈萨克斯坦放弃核武器,还是向中亚各国提供安全援助,抑或9.11事件后驻军中亚,美国都利用了自身拥有的大量物质性资源,包括财政资源、武器装备、特种部队、军事顾问等,以利诱中亚国家在安全问题上与美国开展合作或采用美国的军事标准;而一旦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美国则以撤销安全保证、拒绝提供军事援助、警告安全形势可能恶化等手段施加威胁。
在这些过程中,强制性权力针对的是中亚各国迫切希望维护国家主权和提高军队效率,但本国物质实力和经验无法满足这种期望的现实。强制性权力能发挥作用,主要依托于美国雄厚的物质实力,这使得美国在与中亚国家的谈判中具有明显优势。对于中亚国家来说,与美国开展安全方面的合作至少有三个方面的收益:一是可以获得相应的物资援助,以缓解国内财政困难造成的影响;二是可以通过改善与美国的关系提升本国的国际地位;三是可以以发展与美国的关系为筹码,为自身的外交政策开辟更多的回旋空间,甚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俄罗斯的影响。美国决策者对于中亚国家的这种考虑是清楚的,正是基于这种认知,美国可以通过强制性权力改变中亚国家在开展对外安全合作时对收益与成本的考虑,进而促使中亚各国在某些重要的问题上尊重甚至维护美国的利益。通过使用强制性权力介入中亚安全事务,美国的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使哈萨克斯坦放弃核武器,使乌兹别克斯坦与吉尔吉斯斯坦在9.11事件之后允许美军在本国设立军事基地,使中亚各国在美国资助下进行符合西方期待的军事改革等。
本章将采取案例分析的方法对美国介入中亚安全领域进行研究。在介人中亚安全事务的过程中,美国开展了一系列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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